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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dex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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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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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1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33,452,730.25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5,13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84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86,406.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17.3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5 月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
设项目
263,500,000.00 239,884,847.09
2 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 245,760,200.00 223,734,907.01
3 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 77,110,000.00 70,199,319.01
4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000.00 250,354,204.74
合计 861,370,200.00 784,173,277.8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5,241,126.47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 为人民币25,241,126.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截至2021 年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邦达芯跨境供
应链综合服务
基地建设项目
239,884,847.09 20,139,064.74 20,139,064.74
2 全国物流网络
拓展升级项目
223,734,907.01 3,912,061.73 3,912,061.73
3 供应链信息化
建设项目
70,199,319.01 1,190,000.00 1,19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354,204.74
合计 784,173,277.85 25,241,126.47 25,241,126.47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6,315,377.35元 (不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为8,211,603.78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 已预先支付金额
(不含税)
本次置换金额
1 保荐费用 1,886,792.45 1,886,792.45 1,886,792.45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641,509.43 5,367,924.54 5,367,924.54
3 律师费用 7,141,509.43 613,207.54 613,207.5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4,245,283.02
5 发行相关的手续
费及其他费用
400,283.02 343,679.25 343,679.25
合计 26,315,377.35 8,211,603.78 8,211,603.78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41,126.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211,603.78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要求,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8号),认为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鉴 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