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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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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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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变更事项概述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 物的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变更为 20~40 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 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于 2014 年底投产,其房屋 建筑物的建设均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用材标准,房屋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使 用寿命明显延长。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江苏博敏固定资产中房屋 建筑物摊销年限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依据如下:江苏博敏 2014 年后新 建成的大部分的办公、厂房、员工活动中心等建筑物,原设定的摊销年限为 20 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预计在不改变其用途的情况下仍可在较长时间内继续经 营,为此,将办公、厂房、员工活动中心等建筑物的摊销年限调整为 40 年;江 苏博敏的其他房屋建筑物如配套及附属设施、景观工程等,原设定的摊销年限为 20 年,鉴于使用的特殊性,维持原摊销年限不变。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摊销年限为:将固定资产中房 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变更为 20 至 40 年。
鉴于江苏博敏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变更为 20 至 40 年,公司后续新增的固定资产也根据相应标准进行调整。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日 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公司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摊销年限为:将固定 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 20 年调整变更为 20 至 40 年。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会计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同意公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