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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ji 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ug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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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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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2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于 2015 年 9 月 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进一步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6 日至 2015 年 9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5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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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 8、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一路 62 号博济实验大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 1、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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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1《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方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 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通 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查阅 2015 年 8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会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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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5 年 9 月 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15 楼,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0635(信封 请注明“股东大会”)

登记传真:020-38473053

  • 3、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404

  • 2、投票简称:博济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 4、在投票当日,“博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 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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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议案 总议案(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100.00
议案1 《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1.00
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使用暂时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

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 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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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 9 日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 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会务联系人:郑蕾、韦芳群

联系电话:020-28081015

传真:020-3847305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银汇大厦 15 楼,广州博济医药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635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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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授权委托书》

  •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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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姓名/单位名称)出席广 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 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 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序号 议 案 名 称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方案》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使用暂时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别说明: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 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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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会议登记册》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地址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他人参加,请填写以下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 年9 月2 日下午17:00 之前以信函、传真 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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