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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Ferr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1, 2021

57472_rns_2021-10-21_3d6c487e-eb6e-4d94-b903-5bd6c5df8a4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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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 月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 读了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大 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借 款,期限不超过1 年,借款利率为4.35%。大连渤海轮渡燃油 有限公司以其向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燃料油的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大强同 志、展力同志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 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 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事项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此页无正文)

李 辉 ____ 唐 波 __

董 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