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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Ferr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 2021
57472_rns_2021-06-01_c26cea34-69f2-4e2b-b3af-9b514c0cba2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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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冯万斌同志为公司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冯万 斌同志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选 举。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独立意见
因原董事长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冯万斌同志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由冯万斌同志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职务。各委员会的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调整。
三、关于申请信贷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关 于向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关于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信 贷业务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 次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
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1 年6 月1 日
(此页无正文)
李 辉 ____ 唐 波 __
董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