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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Automative Systems Co., Ltd. — M&A Activity 2025
Jun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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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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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 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英 纳法智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 50% 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纳川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51%的 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英纳法智联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 50%的股权。标的资产为股 权类资产,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审 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对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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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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