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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Automative System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Feb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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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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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活塞”)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 际参会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 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提交的拟议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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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具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公司确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 “ ” “ ” 次交易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 本次重组 )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公司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为: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整合完成后的海纳川(滨州)发 动机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发动机”)100%的股权及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启程”)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同时,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且不超过 186,510.20 万元,其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 次配套融资的认购,认购不低于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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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和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1)滨州发动机 100%股 权;(2)泰安启程 49%股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滨州发动机 100%股权的预估值为 217,591.10 万元,泰安启程 49%股权的预 估值为 17,427.71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按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并按规定核准后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2016 年 2 月,泰安启程股东会形成分红决议,现金分红 2,885.83 万元。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对本次交易标的滨州发动机 100%股权以及泰安启程 49%股权 的交易价格在扣减现金分红后分别暂定为 216,119.32 万元与 16,013.66 万元。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暂定为 232,132.98 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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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1)收购滨州发动机对价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股)
现金对价(万
元)
交易对方名称 收购比例(%
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4,112,690 32,417.90

(2)收购泰安启程对价支付方式

股份对价
(股)
现金对价(万
元)
交易对方名称 收购比例(%
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 15,124,012 2,402.0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对价现金的支付期限

在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且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到账后三十个自然 日内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现金。公司本次交易的配套募资未成功或配套募资总额 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公司在上述情况出现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剩余现金对价部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交易双方应互相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尽快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手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 至公司名下之日为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的风险、权益、负担自资产交割日(含 当日)起转移至渤海活塞。

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 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该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应按照法律规定及该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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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滨州发动机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 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渤海活塞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除泰安启程前述分红行 为之外的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渤海活塞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交割审计报 告出具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渤 海活塞全额补足。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泰安启程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 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渤海活塞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除泰安启程前述分红行为 之外的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渤海活塞与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60 个 工作日内,由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所转让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渤海活 塞全额补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渤海活塞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渤海活塞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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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渤海活塞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对象为北京海纳川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认购 204,112,690 股,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15,124,012 股,不足 一股的余额赠予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股份发行以渤海活塞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渤 海活塞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9.00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 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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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以及渤海活塞所处行业 A 股上市公司资本市场 表现变化等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渤海活塞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 利影响,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渤海活塞的股票价格相比上述发行价格发生重大 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 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B. 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渤海活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 C. 可调价期间

渤海活塞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核准 前。

D. 调价触发条件

  • i. 可调价期间内,汽车零部件 III(850921.S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渤海活塞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收盘点数(即 5,405.84 点)跌幅超 过 10%。

  • ii. 可调价期间内,渤海活塞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渤海活塞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收盘股价(10.90 元/股)跌幅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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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格 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价格可调整的期间”之内。

E.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D. 调价触发条件”中 i 或 ii 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 日当日。

F. 发行价格调整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渤海活塞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7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渤海活塞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渤海 活塞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渤海活塞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渤海活塞后续不再对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 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

G. 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H.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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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暂作价 232,132.98 万元,按照上述发行价格 9.00 元/股计 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19,236,702 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按规定核 准后的评估值进行调整,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根 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渤海活塞股 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渤海活塞股份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 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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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以渤海活塞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 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9.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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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个交易日渤海活塞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批文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询价,接受最终的询价 结果并以该价格认购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以及渤海活塞所处行业 A 股上市公司资本市场 表现变化等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渤海活塞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 利影响,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渤海活塞的股票价格相比上述发行价格发生重大 变化的,渤海活塞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 整。

A.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

B.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渤海活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调整方案。

C.可调价期间

渤海活塞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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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前。

D.调价触发条件

  • i. 可调价期间内,汽车零部件 III(850921.S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 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渤海活塞因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收盘点数(即 5,405.84 点)跌幅超过 10%。

  • ii. 可调价期间内,渤海活塞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渤海活塞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收盘股价(10.90 元/股)跌幅超过 1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格 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E.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D. 调价触发条件”中 i 或 ii 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 日当日。

F. 发行底价调整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渤海活塞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7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底价进行调整。

渤海活塞董事会决定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份发行底价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渤海 活塞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渤海活塞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则渤海活塞后续不再对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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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

G.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调整了发行底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 根据调整后的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H.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渤海活塞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应调 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100%,且不超过 186,510.20 万元。根据标的资产的暂作价,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6,510.20 万元, 其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不低于 30,000 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的公式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本 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若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 的情况时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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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 186,510.2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底价计算,向包括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07,233,555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也将根据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滨州发动机年产 25 万套汽车发动机缸 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前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 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现金对价,具体如下:

本次配套资金投
入金额(万元)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万元)
1 滨州发动机年产25 万套汽车发
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
137,941.00 119,341.00
2 前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1,030.00 11,03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7,352.25 17,352.25
4 支付现金对价 34,819.95 34,819.95
5 中介机构费用 3,967.00 3,967.00
合计 205,110.20 186,51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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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股份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渤海活塞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 渤海活塞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上市安排

在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全部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 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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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为北京海纳川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同时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详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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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北 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就滨州发动机 100%股权交易安排事宜,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诺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泰安启程 49%股权交易安排事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公司拟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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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6-007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经认真对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 定,并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有关 报批事项,已在《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 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以及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已在《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 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滨州发动机 100%股权和泰安启程 49%股 权。根据公司前期审慎核查,滨州发动机股东已履行 18,600 万元出资义务,尚有 31,400 万元出资义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履行完毕,泰安启程股东已履行 21,000 万元出资义务,尚有 16,500 万元出资义务于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履行完 毕。就已实缴的注册资本部分,滨州发动机、泰安启程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 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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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交易对方已分别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 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自查,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有关条件,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3、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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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审计机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交易事宜提供相关服 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安排,为保证 公司相关工作能够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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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 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 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等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新的 规定和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办理有 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上交所上市事宜;

  •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 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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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公司 32.95%的股份,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部分股份、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本次交易获得批准实施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进一步增加,本次交易将触发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 李学军、张建勇、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其他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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