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hai Automative System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Feb 5, 2018
57117_rns_2018-02-05_79e61e5a-cfba-4e6b-9386-26c578afc71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下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 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交易,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较为 复杂,耗时较长。此外,本次交易需要在境外履行反垄断审查程序,对中介机构 的尽职调查工作进度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3、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继续停牌有利于推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渤海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3.8 亿元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于光 贾丛民 魏安力 熊守美
2018 年 2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