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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i Automative System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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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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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15 年10 月26 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 年11 月6 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 登记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汽集团,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北汽集团提名韩永贵先 生、张建勇先生、尚元贤女士、李学军先生、高月华先生、林风华先生、季军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于光先生、贾丛民先生、熊守美先生、 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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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支付独立董事每人每 年7.5 万元人民币津贴(税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 由公司具实开支。
本项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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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6 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
| 1 | 第三条公司于2004 年3 月23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 字[2004]2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 000 万股,于2004 年4 月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04 年3 月23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 字[2004]2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 000 万股,于2004 年4 月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2015 年5 月19 日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5) 356 号文》批复,同意将滨州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公司 股份划转给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2015 年6 月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 户变更登记。 |
| 2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94.9619 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471.9390 万元。 |
| 3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2794.961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32794.9619 万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2471.939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52471.9390 万股。 |
| 4 |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供 其他可行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其他 可行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 股东应当持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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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 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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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
|
| 6 |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 人由发起人或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分 别提名,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 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提名股东应向董事会提交董事、 监事候选人名单和有关资料。 |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 人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名,单 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股东应向 董事会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和有 关资料。 |
|
| 7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七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十一名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
|
| 8 |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 合并、分立、中止、解散、清算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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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股东大会审批权限以外的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处置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以购买、出售、租赁、置换、 剥离、赠与、免除债务等方式)、资产 抵押或质押、借款或为他人提供借款、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 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定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策 略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9 |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运用公司 资产所做出的证券、期货、基金、外 汇交易、房地产等风险投资,由专业 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 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 所做出的风险投资的决定权限均为单 项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20%。超出以上规定权限的,董事会 应当提出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的需要,在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
第一百一十条运用公司资产所 做出的证券、期货、基金、外汇交易、 房地产等风险投资,由专业管理部门提 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经董事 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董 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风险投资 的决定权限均为单项不得超过公司最 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超出以上规 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的需要,在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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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0%的权 限内,对公司资产、资金的运用及借 贷、担保、投资、保险、供销等重大 合同的签署、执行等情形做出决策。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建立对 董事长的授权制度,即在董事会闭会 期间,董事长对项目投资、资产抵押 及担保事项的决定权限均为单项不得 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0%的权限 内,对公司资产、资金的运用及借贷、 担保、投资、保险、供销等重大合同的 签署、执行等情形做出决策。 |
|
|---|---|---|
| 10 |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 会作出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 |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作出决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其他事项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 决通过,其他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 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 11 |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根据自身情 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副经理的任免 程序、副经理与经理的关系,并可以 规定副经理的职权。 |
第一百三十二条副经理行使下 列职责: (一) 在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协 助经理分管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子公司、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经理负责; (二) 受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 作,在其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 件,在分管职能上有较大自主决策权; (三) 参加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发 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四) 在经理缺席时,副经理受托 代行经理职务; (五) 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任 务。 |
| 15 | 第一百三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由《经理工作细则》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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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责任。 | ||
|---|---|---|
| 16 |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实行内部 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 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监督。 |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实行内部 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 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 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 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 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 17 |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 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
第一百五十七条持股20%以上 的股东可以自行或聘请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的机构对公司另行审计。审计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文件要 求进行披露 |
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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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7 名
韩永贵先生,出生于1963 年,硕士。现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兼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北京汽车工业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兼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兼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勇先生,出生于1976 年,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经 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 务部部长。
尚元贤女士,出生于1966 年,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部长。历任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部长;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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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部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运营部 部长。
李学军先生,出生于1964 年,硕士,经济师。现任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历任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 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北汽控股公司乘用车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高月华先生,出生于1966 年,本科,经济师。历任山东亚光纺织集团副总 经理;山东省惠民县政府,历任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山东省滨州市政府副秘书 长、市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风华先生,出生于1964 年,大学学历,研究员。1988 年在山东活塞厂参 加工作,1994 年起历任技术开发处处长、副厂长,2000 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 年4 月任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滨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滨州市首届科 技最高奖、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山东省十佳中青年科学家、山东省第七届青 年科技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内燃机行业突出贡献奖、山东 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称号,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季军先生,出生于1970 年,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在山东活塞厂 参加工作,1997 年起历任证券管理处副处长、企划部副部长,2000 年任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2007 年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2 年5 月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4 名
于光先生,出生于1955 年,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军 车委员会秘书长、专家委主任研究员,中国石化联合会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 专委会副秘书长。历任总后车船部助理员;总后军交部助理员;总装科订部参谋; 总装科订部副局长。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嘉奖12 次;先后获军队科技进步二 8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等奖三项,三等奖四项;现被天津军交学院、江苏理工学院聘为兼职教授。
贾丛民先生,出生于1954 年,经济学硕士,高级审计师。现任北京中平建 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北京中平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注册造价工程师);历任在北京市 审计局科研所,所长;北京审计干部培训学校,校长。
熊守美先生,出生于1966 年,清华大学铸造专业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材料 学院、教授。历任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
魏安力先生,出生于1953 年,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内燃机工 业协会副秘书长。历任机械部、机械委、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工程师、 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
| 1 |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 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中至少包括会计专业人士一人。 |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 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中至少包括会计专业人士一人。 |
| 2 |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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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 合并、分立、中止、解散、清算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处置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以购买、出售、租赁、置换、 剥离、赠与、免除债务等方式)、资产 抵押或质押、借款或为他人提供借款、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 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策 略;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
|---|---|---|
10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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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第五十条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 内,建立对董事长的授权制度,即在董 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项目投资、资 产抵押及担保事项的决定权限均为单 项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10%,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
删除 |
|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作出决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的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 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董事会提出 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事表决通过。 |
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 |
|---|---|---|
| 1 | 增加:第二十四条(十二)审议批 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
| 2 | 第二十八条(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6人时 |
第二十八条(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2/3时; |
| 3 | 增加:第三十九条(五)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
| 4 |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的前十天披露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 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的前20天、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的前15天披露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 人有足够的了解。 |
| 5 | 第五十三条(四)公司应当在审议 | 第五十三条(四)公司应当在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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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聘任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 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 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
聘任独立董事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 20天、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前15天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 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
|
|---|---|---|
| 6 |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 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 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股东大 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 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 决议。 |
第七十五条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 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除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 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不得搁置或不予 表决。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 对事项作出决议。 |
| 7 | 第七十八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第七十八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
| 8 | 第七十九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 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公 开征集公司股东投票权,应按有关实施 办法办理。 |
第七十九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 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征 集人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投票权,应按有 关实施办法办理。 |
| 9 |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记录由会 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 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 席的委托书作为公司档案一并由董事会 |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记录由会 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签名,会议 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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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5-044
| 秘书保存,保管期不少于三十年。 | 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 的有效资料作为公司档案一并由董事会 秘书保存,保管期不少于三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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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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