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en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22, 2023
54043_rns_2023-03-22_53d396cf-7459-4b86-ac82-4b158d2b059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于2023 年3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4,008,963.71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 号)核准,公司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35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5,700.7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2 月28 日出具了“中汇会 验[2023]0460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 年3 月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42.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3 年3月22 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 | 10,830.77 | 7,330.77 | - | - |
| 浙江播恩年产12 万吨饲料项目 | 5,659.09 | 3,659.09 | - | - |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 | 8,698.22 | 8,698.22 | 6,288.13 | 6,288.13 |
|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 万吨饲料项目 | 7,326.62 | 5,326.62 | - | - |
|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45.28 | 5,145.280000 | 2,254.27 | 2,254.27 |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 3,612.38 | 1,745.52 | - | - |
| 总计 | 41,272.36 | 31,905.50 | 8,542.40 | 8,542.40 |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21 号)的规定,公司的饲料产品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增值税进项税不 可抵扣。截至2023 年3 月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用8,584,963.71 元(含税),拟置换金额为8,584,963.7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3 年3 月22 日自筹资 | ||
|---|---|---|
| 发行费用明细 | 拟置换金额 | |
| 金已预先支付金额(含税) | ||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 | -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5,950,000.00 | 5,950,000.00 |
| 发行费用明细 | 截至2023 年3 月22 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金额(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
| 律师费用 | 2,385,000.00 | 2,385,000.00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 | - |
| 发行手续费用 | 249,963.71 | 249,963.71 |
| 总计 | 8,584,963.71 | 8,584,963.71 |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 民币94,008,963.71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94,008,963.71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1696 号”《关于播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因此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无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3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 年3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3]1696 号),认为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播恩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