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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Focus Intelligent Communication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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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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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授予总量进行调整。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4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

1

格合法、有效。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 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

  • 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1年6月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0元/股。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志攀 闫梅 徐文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