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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Peony(Group)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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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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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6-03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业务发展的 需要,公司拟以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拓宽境外融资渠道,为公司境外业务发展提供必要 的资源,同时有助于海外的投资者、供应商和客户更全面的了解公司,提升公司 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

一、发行方案

  • 1、发行主体:公司直接控制的、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

  • 股有限公司;

2、币种:本次发行币种为人民币;

  •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分期、每期发

  • 行额度等将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而定;

    • 4、债券期限:不超过3 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 5、发行利率:固定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 6、担保:无,由公司提供维好协议等方式进行增信;

    • 7、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

  •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一般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

  • 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等;

9、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债券根据投资者需求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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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境外债券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或新设发 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期限及利率、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 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 金的具体安排,以及发行的债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申请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 托协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6 年8 月19 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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