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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Peony(Group)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Aug 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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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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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编号: 2007-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 年8 月6 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7 年8 月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9 名,实到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由于近年校内工作繁忙,学科建设千头万绪需倾注更多时 间与精力,不能确保按时出席本公司的相关会议,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于近 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决定辞去公司的独立董事之职。
杨雄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 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杨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了公司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完善了董事会决策程序,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 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雄胜先生的敬业精神、辛勤劳动以及对公 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构成符合法定要求,董事会需要增补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许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独 董候选人简历与声明见附件)
以上议案需提交2007 年9 月4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8 月7 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许灿 ,作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 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
-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 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许灿
2007 年8 月6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灿,男,40 岁,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 表人,融资副总监
1986.7-1997.9 长沙工业学院 专业科主任
1997.9-2000.7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
1999.10 至今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融 资副总监、保荐代表人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许灿 先生为黑牡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黑牡 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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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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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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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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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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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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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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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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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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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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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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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8 月9 日于常州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黑牡 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 人审阅了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相关资料。公司四届十次 董事会对《关于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为杨雄胜先生由于近年校内工作繁忙,学科建设千头万绪,需倾注更 多时间与精力,不能确保按时出席本公司的相关会议,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 态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杨雄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 事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杨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提出合 理化建议,推动了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完善了董事会决策程序,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本人认为许灿先生作为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 3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杨雄胜 徐文英 郑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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