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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en Smart Acces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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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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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 灵)
本人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 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杜灵,历任法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区域总经理、西藏冠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市总经理、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私人财富部副总监,现任大河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成都事业部总经理,2022 年6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 召开董事 会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
召开股 东大会 次数 |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
|---|---|---|---|---|---|---|---|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3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 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 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 决议: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意见类型 |
|---|---|---|---|---|
| 1 | 2024/4/22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一次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
同意 |
| 2 | 2024/8/15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二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3 | 2024/10/2 8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4 | 2024/12/4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 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规范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本人参与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在年报审计专项工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围绕年报审计工作与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把握年报 审计事项。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及 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同时,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维 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24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对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积 极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 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七)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日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金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基本符合,有利于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查了公司各份定期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 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本人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3年度内 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 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本人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本人审议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以及2024 年度薪酬方案,对薪酬方案进行了调查了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水平,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能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21,344,000.04元(含税)。本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6、任免董事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 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 举张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4 年度发生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履职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杜 灵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