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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en Smart Acces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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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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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百 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 号)同意注册,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4,466,667股,发行价格为9.08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03,757,336.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55,855,885.7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 40841号《江西 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存储 余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 昌北支行 |
36050152016509888666 | 270,947,100.00 | 智能出入口安防 设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
| 中信银行南昌民 德路支行 |
8115701011268686868 | 37,314,900.00 | 研发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 |
|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青山 湖支行 |
791903306610302 | 64,669,864.91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372,931,864.91 | — |
备注: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有关各方:
甲方: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 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华峰、潘链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 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性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均应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 自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失效。
四、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