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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ION Annual Report 2021

Jun 14, 2022

52260_rns_2022-06-14_c4849dcb-4b05-48e6-85f7-79a37712af1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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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列 42,104,389 元及 109 年度盈餘中提列 4,423,494 ( 合計已提列 46,527,883 ) ,故尚需增提 19,321,992 元。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一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110/9/30 讓予員工 尚未轉讓 962,000 7. 執行情形: 本次剩餘股數 本次剩餘股數 238,000 800,000 股 累計剩餘股數 1,038,000 股 第四案: 不繼續辦理 110 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報告 說 明: 一、 本公司經 110 8 20 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得於股東會決議 日起一年內於適當時機,以不超過 15,000 仟股普通股之額度 內,分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同時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依據法 令及主管機關規定及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作必要之變更。 二、 本私募普通股案,於 111 8 19 屆滿,經 111 3 18 日 董事會決議,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本私募計劃。 第五案: 11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說 明: 110 年度估列員工酬勞新台幣 2,577,000 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 486,000 元,係分別按稅前利益 ( 當年度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新 台幣 48,526,123 元,扣除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減保留盈餘新台幣 2,237,421 ) 新台幣 46,288,702 元之 5.57% 1.05% 估列,均以現金發 放。

日 期: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時正

  • 地 點: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 192 16 樓(總公司 16 樓會議室)

  • 出 席: 出席及受託代理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總數計 55,652,850 ( 其中以電子 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者 1,487,035 ) ,扣除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無 表決權之股數計 1,038,000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56.89%

  • 列席人員: 董 事-陳勇諺、簡士哲、蔡坤進 獨立董事-陳勇諺、林長華

  • 會 計 師-陳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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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席: 陳董事長 忠廷 記 錄: 陳采淇

  • 壹、宣佈開會

  • 一、 主席致詞:(略)。

貳、報告事項
  • 第一案: 110 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鑒察。

明: 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第二案: 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書表報告,報請 鑒察。
明: 一、
本公司110年度決算表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及審計委員會
審查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書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
海悅、張耿禧兩位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二、
敦請審計委員宣讀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第三案: 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明: 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如下:

109/12/29 -
110/2/1
110/6/22-
110/8/9
1.買回股數:
1,200,000
800,000
2.買回總金額:
新台幣
22,822,074
新台幣
18,492,041
3.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19.02
23.12
4.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00
2,000,000
5.累積已持有庫藏股佔本
公司股份:
1.21%
2.02%
6.買回目的:
轉讓予員工
轉讓予員工
參、承認事項
第一案:
明:

議:
第二案: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一、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經董事會
決議通過及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其中財務
報表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海悅、張耿禧兩位會計
師查核簽證完竣,僅提請 承認。
二、
上述之會計師查核報告、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及附件三。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54,862,229
(含電子投票696,414)
98.57%
反對權數6,662
(含電子投票6,662)
0.01%
棄權/未投票權數783,959
(含電子投票783,959)
1.40%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110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一、110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後同)27,003,171元,扣除因採用權

棄權 / 未投票權數 715,994 1.28% ( 含電子投票 715,994 )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附件

盛達電業 股份有限 公司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

一一 O 年度營業報告書

首先感謝各位股東在過去一年對本公司的支持與鼓勵,在 此謹將 110 年度營 業結果及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向全體股東報告如下:

一、 110 年度營業結果

( )經營方針及實施概況

盛達持續進行公司的轉型工程,除了通訊事業既有的產品線維持成長,轉型 衍生的 M2M (Machine to Machine) 工規設備及智慧能源管理的新產品線陸續在國 內外市場有所突破並獲得肯定。盛達投入再生能源與儲能領域,盛陽綠能及、盛 齊綠能、盛威儲能三家子公司,由盛陽綠能進行太陽能電廠之建置及持有,盛齊 綠能進行太陽能電廠與儲能系統之專業設備銷售及服務提供,盛威儲能能進行儲 能電廠之建置及持有 ,另外也完成盛恆達(東莞)股權的全部出售轉移。

通訊事業在 M2M 工規設備方面,已推出 LTE 雙模、防震設計、Wi-Fi 熱點、 提供高可靠度、高可用性、高連線速度的 LTE 路由器,主要應用於智慧車載及公 共安全,包括智慧公車、警車以及消防車等。新產品有 M600 / M600-PT,增加 Wi-Fi 5 (802.11ac)介面和 M12 接頭,以強化產品線的廣度及深度。M2M 工規設備 支援 VPN、多重介面( 乙太網路 /RS-232/RS-485)、高防爆等級,主要應用在遠端量 測與遠端監控等市場,例如裝設在天然氣公司,可運用 LTE 網路將遠端的量測和 監控資訊傳回中控中心。

固定式的 4G LTE/5G 無線設備預估 2021 2026 期間的 CAGR 為 24.5% ,有很 大的成長空間。隨著各國的 LTE/5G 網路鋪蓋率愈來愈高,利用 LTE/5G 高頻寬的 應用也與日俱增,包括鄉村地區 (Rural Area)的網路需求,以及智慧公車、公共安 全、遠端監控等應用。在北美終端設備方面, 3550 3700 MHz 頻段原來是提供給 美國軍事和衛星使用,FCC 為了開放該頻段給商業使用,定義該頻段為 CBRS B48。已推出更完整的產品系列以符合不同的 CBRS 需求,包括室內型 LTE-A Cat. 4 路由器 MX-241NP 和戶外型 LTE-A Pro 的 Cat.15/Cat. 18 CBRS 路由器 7000 R28/R26。MX-241NP 產 品的體積小性能優,提供穩定 LTE 連線和 Wi-Fi 路由功 能。另外,也推出強固型 USB 數據機,可以支援 LTE 或 5G 介面,不僅可以搭配 自有產品,也可以使用於其他設備,譬如多媒體機台 (Kiosk)。隨著 5G 網路的開 放,相關應用將會如雨後春筍的推出,5G 終端設備市場的快速成長指日可待。將 持續以自有品牌爭取 LTE 和 5G 通訊市場商機,積極與電信商及系統整合商建立 關係,以獲取更多訂單。

盛齊綠能現有三大產品項目,一為專業逆變器銷售,二為整合型監控系統開

益法之投資調減保留盈餘 2,237,421 元及加回確定福利精算利益

再衡量數 1,290,750 元後,尚餘 26,056,500 元,依法提撥 10% 2,605,650 元為法定盈餘公積後,期末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為 23,450,850 元。

  • 二、 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規定,公司應提撥特別盈餘公 積 65,849,875 元,已自 107 年度及 109 年度盈餘分別提列 42,104,389 元及 4,423,494 元,合計已提列 46,527,883 元,尚不 足 19,321,992 元,故需自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再提撥特別 盈餘公積 19,321,992 元來補足。於補足特別盈餘公積差額後, 本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盈餘尚餘 4,128,858 元。

  • 三、 依公司章程第 29 條之 1 規定,公司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 股本百分之五 ( 49,428,156 ) 時,得不予分配股東股息紅利。 因本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盈餘僅 4,128,858 元,故今年度不予分配 股東股息紅利。

股東股息紅利。 股東股息紅利。 股東股息紅利。
四、 擬具盈餘分配表如下表,謹提請 承認。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O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末累積可供分配盈餘
減:因採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加:確定福利精算損失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調整後待彌補虧損
加:一一O年度稅後淨利
小 計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1-3)
期末累積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項目:
0
(2,237,421)
1,290,750

(946,671)
27,003,171
26,056,500
(2,605,650)
(19,321,992)

4,128,858
股東股利 0
期末未分配盈餘 4,128,858
()
1.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定,110/12/31帳列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24,357,999元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41,491,876元,合計-65,849,875元需
提列特別盈餘。
  1. 承第 1 點,上述依法應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已自 107 年度盈餘

發及導入,三為儲能系統工程建置,以及四 為維運及工務系統之建立。盛齊綠能

持續優化專業太陽能逆變器產品品牌及項目,新增事業群包含 : 特高壓 SCADA 控系統,同時導入 SolarEdge 旗下韓國電池品 牌 Kokam 、中國 CNTE 以及法國 Saft 電池,進軍台電「輔助服務及備用容量交易試行平台」。

儲能系統工程建置 為去年最重要的里程碑, 第一套儲能系統

2.5MW/1.65MWh 使用 SolarEdge Kokam 電池櫃已建置完成,先以 1.1MW 上台電 交易平台投標, 搭配自主開發的 EMS 系統, 參加台電「日前輔助服務市場」 之 「調頻備轉」之 dReg 0.5 競價投標 ;於市場推出一條龍產品及服務,從 20 呎、 30 呎,以及 40 呎的儲能貨櫃、儲能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源管理 系統(EMS)、EPC 工程建置合約,以及 O&M 維運和 Bidding 代操投標 平台,提供 配電級 (11.4kV & 22.8kV) 及輸電級 (69kV & 161kV),待建置訂單近 50MW 橫跨 dReg 0.25, dReg 0.5, 以及 E-dReg,以 0.5-1C 放電與電池保固 10 年,結合各大再生 能源投資商, 每年以 50MW 為目標擴大儲能於台灣規模建置。

未來盛齊綠能以經濟部能源局 「太陽能光電結合儲能政策」 ,進一步 提供專 業售後 維運及投標代操 服務,更致力於整體服務提供者之佈局,以落實“專業、 立、發展、整合”之發展方針及持續更深化整體服務與維運力道及面向,也期望在 此市場持續耕耘,擴大市佔率,及創造更多股東價值。

( )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 110 年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1,048,947 仟元,毛利率 30%,稅後每股淨 利為新台幣 0.28 元。

本公司 110 年度合併營收較 109 年度增加 199,123 仟元(增加 23%)。

(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 力分析

1.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財務收支概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0年度 109年度 差異 差異%
營業收入淨額 1,048,947 849,824 199,123 23%
營業毛利 322,066 329,390 (7,324) (2%)
營業淨利 5,585 39,479 (33,894) (86%)
繼續營業單位本年度淨
35,524 34,861 663 2%
本年度淨利 35,524 34,861 663 2%
  1. 截至 110/12/31 止,本公司累積可供分配盈餘已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計 65,849,8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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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經理人:會計主管:
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54,726,345
(含電子投票560,530)
98.33%
反對權數212,459
(含電子投票212,459)
0.38%
棄權/未投票權數714,046
(含電子投票714,046)
1.28%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肆、討論事項

第一案: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董事會提 )

明:
議: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謹提請 公決。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54,860,203
(含電子投票694,388)
98.57%
反對權數71,685
(含電子投票71,685)
0.12%
棄權/未投票權數720,962
(含電子投票720,962)
1.29%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第二案:
明:
議: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董事會提)
相關議案內容,請參閱附件五,謹提請 公決。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董事會提)
相關議案內容,請參閱附件五,謹提請 公決。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5,652,850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54,711,342
(含電子投票545,527)
98.30%
反對權數225,514
(含電子投票225,514)
0.40%

2.獲利能力分析


110年度 109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佔總資產比率(%) 39.77 39.44
長期資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比率(%)
302.02 302.01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41 1.74
權益報酬率(%) 2.28 2.36
純益率(%) 3.39 4.10
每股盈餘(虧損) (元) 0.28 0.32

( )研究發展狀況

  1. M2M 產品

  2. LTE 及 5G 產品

  3. 工控、車用、醫療用的 利基型電源

  4. 再生能源智慧型 監控系統軟體及硬體

  5. 大型儲能系統與光儲系統

111 年營業計劃

( )營業方針

  1. 持續推廣盛達通訊品牌,爭取北美 5G 通訊市場商機。

  2. 積極的與電信商與系統整合商建立關係,並爭取更多的 M2M 訂單。

  3. 開發利基型電源產品客製的需求。

  4. Power adapter 標準品持續建立與銷售。

  5. 調頻輔助服務之儲能案場自建與銷售。

  6. 持續深入太陽能市場,對 EPC 及電廠投資者進行專業設備及服務提供

  7. 持續在國內開發自有太陽能電廠

( )重要產銷政策

  1. 開發高附加價值與高毛利產品,提升整體競爭力。

  2. 建立再生能源設備專業代理線,進一步尋求 AI 監控設備及儲能 設備等先進 設備之銷售,同時亦 加強台灣本土設計與製造的能力

三、未來 公司發展策略

  1. 持續經營品牌,並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開發 5G 通訊新市場。

  2. 掌握電業法修法契機,切入能源產業,發展再生能源,儲能,及電力轉供轉 售、AI 人工智慧分析等專業領域產品及服務市場

【附件

【附件 二】

四、受到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政府正大力推廣並透過法規強制安裝再生能源設備,預期未來台灣島內綠能與 儲能設備之安裝量將大增, 市場對優質產品及 服務需求殷切,因此正是投入此 領域之最佳時機,盛達也將抓緊此時機全力發展與投入綠能與儲能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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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編製個體 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盛達電業股份 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 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 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 有監 務報導流

  •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 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 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 務報告整體是否存 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 高度確信,惟依照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 務報告存 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 之個別金額或彙總 數可合理預期將影 響個體財務報告使 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 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

  •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 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 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 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 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 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 下適 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內部控制之 效性表示意 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 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 當性,以 及使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提醒個體 務報告使用者 意個 體 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Deloitte

勤業眾信

盛達電 業股份有限公

00號20樓

Deloitte &丁ouche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angren Rd., X1ny1 Dist, 丁aipei 11073, Taiwan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丁el +886 (2) 2725-9988 (2) 4051-6888 W叭w.deloitte.com.tw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 一一 O 年度營業報告書、 財務 報表( 含合併財 務報表) 及盈餘分派議案等 ;其中財 務報表(含合 併財務 報表)嗣經董 事會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 公鑒:

上述營業 報告書、 財務報表 (含 合併財 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 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十四條之四及 公司法第 一十九條規定 ,繕具報告,報請 鑒核。

查核意見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31 之個體 產負債 表,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1 日至 12 31 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個體現 流量表,以及個體 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開個體 務報告在所 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31 之個體 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1 日至 12 31 之個體 務績效及個體現 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此致

本公司 一一一 年股東常會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 務報表規則及 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 責任將於會計師查 核個體財務報告之任段進一步說明。 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 之人員已依會計師 職 業道德規範,與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 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 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盛達電業 股份有 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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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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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 至 查核報告 日 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 單位:新台幣仟元
或情況可能導致盛達電業股份 有 限公司不再具 有 繼續經營之能力。 代 碼 資 產 金 110 年 12 月 31 額日 % 金 109 年 12 月 31 額日 %
5. 評估個體 財 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1100 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296,296 14 $ 214,939 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85,002 4 55,673 3
財 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136 11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四)應收票據(附註四、十及二三) 3,700 46 - - 90,721 22 4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二三) 27,441 1 49,445 2
6. 對於盛達電業股份 有 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 財 務 資 訊取得足夠及 適 切之查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十、二三及三三) 114,389 5 98,228 5
1200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四及十) 10,837 1 14,022 1
核證據,以對個體 財 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 監 1210 122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三三)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379 42 - - 15,452 1,072 1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164,773 8 147,737 7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盛達電業股份 有 限公司查核意見。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二) 23,835 1 7,337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26,740 34 694,648 34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 項,包 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 中 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四)八) 393,710 3,797 19 - 355,186 3,797 17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 人 員 1550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四) 457,804 393,600 21 18 474,870 371,206 23 18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57,957 3 18,815 1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 立性之聲明,並與 治理單位溝通所有 可 1760 178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四)無形資產(附註四) 61,009 455 3 - 65,270 964 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16,199 1 51,159 3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 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27,893 1 18,996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412,424 66 1,360,263 66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 項中 ,決定對盛達電業股份 有 限公司民 1XXX 資 產 總 計 $ 2,139,164 100 $ 2,054,911 100
國 110 年度個體 財 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 項 。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 中 敘明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該等事 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 定事 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 下 ,本會計師 2100 2130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四)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三) $ 299,000 28,340 14 1 $ 314,000 8,735 15 -
2170 應付帳款 86,029 4 56,509 3
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三) - - 13,075 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38,173 2 38,688 2
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2230 225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十九) 9,414 9,426 1 1 -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5,443 - 4,386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四) 4,657 - 4,573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4,425 - 3,272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484,907 23 443,238 21
非流動負債
會 計 師 黃 海 悅 會 計 師 張 耿 禧 2540 2570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及三四)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55,187 28,246 3 1 58,865 63,462 3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52,225 2 14,261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21,821 1 23,401 1
2645 存入保證金 533 - 644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58,012 7 160,633 8
2XXX 負債總計 642,919 30 603,871 29
權益(附註四及二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988,563 46 988,563 48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3200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 301,289 14 295,873 15
台 財 證 六 字第 0920131587 號 台 財 證 六 字第 0920123784 號 3310 3320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213,373 55,830 10 3 212,882 51,407 10 3
3350 未分配盈餘 26,057 1 4,915 -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95,260 14 269,204 13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4,358 ) ( 1 ) ( 58,963 ) ( 3 )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3 月 2 8 日 3420 3400 3500 庫藏股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其他權益總計 ((( 41,49265,85023,017 ) ) ) ( ( ( 2 3 1 ) ) ) ((( 100,455 41,492 2,145 ) ) ) ( ( 2 5 - ) )
3XXX 權益總計 1,496,245 70 1,451,040 71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2,139,164 100 $ 2,054,911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陳忠廷 經理人:陳弘政 會計主管:蘇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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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查核 事項

關鍵查核事 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民 國 110 年度個體 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 。該等事 已於查核個體 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 師並不對該等事項 單 獨表示意見。

茲對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民國 110 年度個體 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 敘明如

銷貨收入暨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銷貨收入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主要業務為產品銷貨收入, 部分收入係來自於 本年度新增之主要銷售客戶,對於整 體財務報表影響係

重大,其主要風險在於收入是否真實發生。因此,本會計師係依審計準則公報 有關預設之顯著風 險規定,將本年度新增之主要銷售客戶收入認列風險列入 關鍵查核事

  • 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 務報告附註 十二 ); 關收

  • 入之說明請參閱附註 二三

本會計師針對 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執行 列查核程序:

  1. 瞭解 述銷售客戶銷貨收入之內部控制,並評估及測試其設計與執行之 有效 性。

  2. 取得 述銷售客戶 單,評估其相關背景、交易 額及授信額度與其公司 規模是否合理。

  3. 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明細為母體選取 當樣本,核 外部運送文件及

  4. 測試收款對象及收回情況與交易條件是否未 重大異常,以確認其銷貨 收入發生之真實性。

  5. 取得期後之收入相關明細帳,檢視 無發生重大折讓,以確認收入認列 無重大異常。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 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 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 務報告編製 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務報告未存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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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達電業股份 有 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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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達

民國110 年及1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三及三
三)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四及三
三)
5900
營業毛利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附註四)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附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
失)(附註四及十)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二
四)
6900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
三、二四及三三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
益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
二五)
8200
本年度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
數(附註二一)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附註四及
二五)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附
四及二二)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四、二二及二
五)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50
基 本
9850
稀 釋
後附之附註係
董事長:陳忠廷
經理人
電業

09
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年1 1 日至
110年度
12 31
單位:新台幣
每股盈
109年度
仟元,惟
餘為元

100
(
75)
25
(
3 )
2
24
(
6 )
(
6 )
(
11 )
(
1)
(
24)
-
-
1
2
(
3 )
(
1 )
5
4
4
1
5
代碼
A1
109年11餘額
D1
109年度淨利
D3
109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9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二二
N1
股份基礎給付(附註二七
Z1
109年1231日餘額
109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二)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D1
110年度淨利
D3
110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10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二二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附註二
九)
N1
股份基礎給付(附註二七
Z1
110年1231日餘額
董事長:陳忠廷
-
-
-
(
3 )
1
(
2)
(
2)
3
通股股本




110 年及109


1 1 日至12
31




國外營運機構
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定盈餘公積
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陳
$ 578,699
(
461,819)
116,880
(
18,954 )
17,586
115,512
(
57,143 )
(
40,456 )
(
86,068 )
5,000
(
178,667)
105
(
63,050)
3,709
19,418
56,210
(
5,917 )
35,094
108,514
45,464
(
18,460)
27,004
1,613
(
323)
1,290
42,720
(
8,115)
34,605
35,895
$ 62,899
$ 0.28
$ 0.27
個體財務報告
弘政
100
(
80)
20
(
3 )
3
20
(
10 )
(
7 )
(
15 )
1
(
31)
-
(
11)
1
3
10
(
1 )
6
19
8
(
3)
5
-
-
-
7
(
1)
6
6
11
之一部分
會計















$ 624,233
(
470,526)
153,707
(
17,446 )
13,825
150,086
(
37,318 )
(
38,909 )
(
71,339 )
(
5,000)
(
152,566)
511
(
1,969)
3,959
13,961
(
21,241 )
(
4,990 )
34,387
26,076
24,107
7,109
31,216
(
441 )
88
(
353)
(
18,068 )
3,614
(
14,454)
(
14,807)
$ 16,409
$ 0.32
$ 0.31
管:蘇英慧
$ 988,563

-
-
-
-
-
988,563
-
-
-
-
-
-
-
-
$ 988,563
$ 294,560

-
-
-
-
1,313
295,873
-
-
-
-
-
-
-
5,416
$ 301,289

經理:陳弘


$ 212,882

-
-
-
-
-
212,882
491
-
-
-
-
-
-
-
$ 213,373
附之附註係本

個體
$ 51,407

-
-
-
-
-
51,407
-
4,423
-
-
-
-
-
-
$ 55,830
務報告之
( $ 41,492 )
-
-
-
-
-
(
41,492 )
-
-
-
-
-
-
-
-
($ 41,492)
$ -

-
-
-
(
2,145 )
-
(
2,145 )
-
-
-
-
-
(
39,169 )
-
18,297
($ 23,017)

Deloitte

勤業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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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00號20樓
----- End of picture text -----

Deloitte &丁ouche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angren Rd., X1ny1 Dist, 丁aipei 11073, Taiwan 丁el +886 (2) 2725-9988 (2) 4051-6888 W叭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31 之合併 產負債表,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1 日至 12 31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 流量表,以及合併 務報告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開合併 務報告在所 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31 之合併 務狀況,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1

12 31 之合併 務績效及合併現 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 務報表規則及 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 責任將於會計師查 核合併財務報表之任段進一步說明。 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 之人員已依會計師 職 業道德規範,與盛達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 相信已取得足夠及 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 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 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 該等事 已於查核合併 務報告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 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併 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 敘明如

新增前 大客戶銷貨認列之真實性

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度來 新增前 大客戶之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236,978 仟元,佔營業收入淨額 23% ,對於合併 務報告影響重大,其主要風 險係為前述營業收入 之主要銷售客戶收入是否真實發生,因此,本會計師係 依審計準則公報有 關預設之顯著風險規定,將收入認列風險列為關鍵查核事 項。

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 務報告附註 ( 十五 ) ; 關收入 之說明請參閱附註 二四

本會計師針對 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收入,執行 列查核程序:

  1. 瞭解 述銷售客戶銷貨收入之內部控制,並評估及測試其設計與執行之 效性。

  2. 取得 述銷售客戶 單,評估其相關背景、交易 額及授信額度與其公司 規模是否合理。

  3. 述銷售客戶之銷貨明細為母體選取 當樣本,核 外部運送文件及 測試收款對象及收回情況與交易條件是否未 重大異常,以確認其銷貨 收入發生之真實性。

  4. 取得期後之收入相關明細帳,檢視 無發生重大折讓,以確認收入認列 無重大異常。

  5. 其他事項

  6.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0 及 109 年度之個體 務報告,

  7.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 務報告之責任

  8.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 督管理

  9.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編製允當表達之合 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控制,以確保合併 務報告未存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 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盛達集團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 清算盛達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盛達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 有監 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 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 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 務報告整體是否存 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 高度確信,惟依照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 務報告存 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 之個別金額或彙總 數可合理預期將影 響合併財務報告使 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 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 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 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 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 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 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 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 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 下適 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盛達集團內部控制之 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 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 當性,以 及使盛達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提醒合併 務報告使用者 意合併 務報告之 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致盛達集團不再具 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 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 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 訊取得足夠及 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 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7.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 項,包 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8.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 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9.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

  10.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 立性之聲明,並與 治理單位溝通所有 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1.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 項中 ,決定對盛達集團民國 110 年度合

  12. 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 。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 敘明該等事 ,除非 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定事 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 下, 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 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 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海 悅 會 計 師 張 耿 禧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字第 0920131587 號 台 字第 0920123784 號 華 民 國 1 1 1 年 3 2 8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0 年及109 12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五)
應收票據(附註四、十及二四)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二四)
其他應收款淨額(附註四及十)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六)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履行合約成本(附註四及二四)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二)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
三三)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三五)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七及三五)
無形資產(附註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五)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四)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四)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九及二八)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六)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五)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一)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五)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二三)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其他權益總計
庫藏股票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
陳忠廷
經理人:陳弘政
及子

3
公司
1
1101231


$ 618,117
24
102,330
4
18,006
1
4,239
-
154,162
6
11,347
-
379
-
401,471
16
16,818
1
33,801
1
1,360,670
53
3,797
-
463,265
18
-
-
578,560
22
67,059
3
61,009
2
636
-
16,292
1
35,733
1
1,226,351
47
$ 2,587,021
100
$ 327,360
13
169,133
7
72
-
207,570
8
-
-
81,218
3
24,493
1
9,426
1
6,955
-
8,841
-
4,614
-
839,682
33
78,356
3
28,246
1
59,943
2
21,821
1
734
-
189,100
7
1,028,782
40
988,563
38
301,289
12
213,373
8
55,830
2
26,057
1
295,260
11
(
24,358 )
(
1 )
(
41,492)
(
1)
(
65,850)
(
2)
(
23,017)
(
1)
1,496,245
58
61,994
2
1,558,239
60
$ 2,587,021
100
一部分。
會計主管
盛達電業

民國110 年及1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四
四及三九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五及
三四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五)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
損失)(附註四及十)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二
五)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及
二五)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益份額(附註十四)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8200
本年度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附註二二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附註
四及二六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附註四及二三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
企業之其他綜合損
益份額(附註十四
及二三)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稅(附註四及二
六)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86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8700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後附之附註係
董事長:陳忠廷
經理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91231


$ 625,270
25
64,842
3
91,273
4
24,151
1
95,096
4
14,345
1
1,072
-
266,452
11
2,216
-
12,128
-
1,196,845
49
3,797
-
364,963
15
158,717
6
558,836
23
26,471
1
65,270
3
1,447
-
51,159
2
21,152
1
1,251,812
51
$ 2,448,657
100
$ 314,000
13
26,990
1
124
-
90,744
4
13,075
1
68,424
3
8,436
-
8,729
-
5,798
-
26,611
1
198,012
8
760,943
31
96,218
4
63,607
2
20,619
1
23,401
1
849
-
204,694
8
965,637
39
988,563
40
295,873
12
212,882
9
51,407
2
4,915
-
269,204
11
(
58,963 )
(
2 )
(
41,492)
(
2)
(
100,455)
(
4)
(
2,145)
-
1,451,040
59
31,980
2
1,483,020
61
$ 2,448,657
100
英慧
股份

09
限公司及
綜合損益表
年1 1 日至
110年度
子公司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惟每股盈餘為元
109年度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200
1220
130X
1140
1470
11XX
1517
1535
1550
1600
1755
1760
1780
1840
1900
15XX
1XXX

告之 :蘇
$ 1,048,947
(
726,881)
322,066
(
80,922 )
(
147,155 )
(
92,872 )
4,336
(
316,613)
132
5,585
5,948
24,182
46,727
(
6,977 )
(
507)
69,373
74,958
(
39,434)
35,524
1,613
(
323)
1,290
41,339
1,112
(
8,115)
34,336
35,626
$ 71,150
$ 27,004
8,520
$ 35,524
$ 62,899
8,251
$ 71,150
$ 0.28
$ 0.27
本合併務報告
:陳弘政
100
$ 849,824
(
70)
(
520,434)
30
329,390
(
8 )
(
52,634 )
(
14 )
(
157,043 )
(
9 )
(
75,500 )
1
(
5,245)
(
30)
(
290,422)
-
511
-
39,479
1
8,402
2
14,305
5
(
12,127 )
(
1 )
(
6,561 )
-
(
5,842)
7
(
1,823)
7
37,656
(
4)
(
2,795)
3
34,861
-
(
441 )
-
88
-
(
353)
4
(
24,683 )
-
5,581
-
3,614
4
(
15,488)
4
(
15,841)
7
$ 19,020
2
$ 31,216
1
3,645
3
$ 34,861
6
$ 16,409
1
2,611
7
$ 19,020
$ 0.32
$ 0.31
部分。
會計主管:蘇英慧
100
(
62)
38
(
6 )
(
18 )
(
9 )
(
1)
(
34)
-
4
1
2
(
1 )
(
1 )
(
1)
-
4
-
4
-
-
-
(
3 )
1
-
(
2)
(
2)
2
4
-
4
2
-
2
2100
2130
2150
2170
2180
2200
2230
2250
228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580
2640
2645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0
3400
3500
31XX
36XX
3XXX
董事長:

【附件

單位:新台幣仟元
歸屬於

==> picture [104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534 x 2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附 註 二 三 )
其 他 權 益
透過其他綜合
保 留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 損益按公允價值
未分配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衡量之金融資產
代 碼 普 通股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定盈 餘 公 積 特別 盈 餘 公 積 (待彌補虧損) 之兌換差 額 未實 現 損 益 庫 藏 股 票 總 計 非 控 制權 益 權 益 總 計
A1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988,563 $ 294,560 $ 212,882 $ 51,407 ( $ 25,948 ) ( $ 44,509 ) ( $ 41,492 ) $ - $ 1,435,463 $ 30,703 $ 1,466,166
D1 109 年度淨利 - - - - 31,216 - - - 31,216 3,645 34,861
D3 109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353 ) ( 14,454 ) - - ( 14,807 ) ( 1,034 ) ( 15,841 )
D5 109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30,863 ( 14,454 ) - - 16,409 2,611 19,020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二三) - - - - - - - ( 2,145 ) ( 2,145 ) - ( 2,145 )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八) - 1,313 - - - - - - 1,313 65 1,378
O1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三) - - - - - - - - - ( 1,399 ) ( 1,399 )
Z1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988,563 295,873 212,882 51,407 4,915 ( 58,963 ) ( 41,492 ) ( 2,145 ) 1,451,040 31,980 1,483,020
109 年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491 - ( 491 ) - -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4,423 ( 4,423 ) - - - - - -
- - 491 4,423 ( 4,914 ) - - - - - -
D1 110 年度淨利 - - - - 27,004 - - - 27,004 8,520 35,524
D3 110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1,290 34,605 - - 35,895 ( 269 ) 35,626
D5 110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28,294 34,605 - - 62,899 8,251 71,150
L1 庫藏股買回(附註二三) - - - - - - - ( 39,169 ) ( 39,169 ) - ( 39,169 )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附註三十) - - - - ( 2,238 ) - - - ( 2,238 ) 21,948 19,710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附註二八) - 5,416 - - - - - 18,297 23,713 1,727 25,440
O1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三) - - - - - - - - - ( 1,912 ) ( 1,912 )
Z1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988,563 $ 301,289 $ 213,373 $ 55,830 $ 26,057 ( $ 24,358 ) ( $ 41,492 ) ( $ 23,017 ) $ 1,496,245 $ 61,994 $ 1,558,239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14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陳弘政 會計主管:蘇英慧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30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6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陳忠廷

盛達電業股份 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 流量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 74,958
37,656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1,378
25,664
A20200
攤銷費用
959
1,375
A2030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4,336 )
5,24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之淨利益
(
2,632 )
(
14,551 )
A20900
利息費用
6,977
6,561
A21200
利息收入
(
5,948 )
(
8,402 )
A21300
股利收入
(
2,319 )
(
1,839 )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附註
二八)
16,529
22,691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失之份額
507
5,842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32 )
(
511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46
1,637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2,246 )
1,616
A29900
處分子公司淨利益(附註十三)
(
63,404 )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25,783 )
(
37,414 )
A31130
應收票據
19,912
(
21,425 )
A31150
應收帳款淨額
(
59,595 )
(
8,007 )
A31180
其他應收款淨額
(
91 )
350
A31200
存 貨
( 136,022 )
(
99,523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23,892 )
1,755
A31280
履行合約成本
(
14,602 )
-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142,239
8,004
A32130
應付票據
(
52 )
124
A32150
應付帳款
116,529
40,394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1,732 )
(
11,986 )
A32180
其他應付款
3,179
8,07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9,842 )
9,803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33
18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50,618
(
26,846 )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405
9,505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7,014 )
(
6,467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1,485)
(
25,880)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8,524
(
49,68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5,035 )
( 221,587 )
B02300
處分子公司(附註二九)
84,524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
一)
(
39,249 )
(
25,902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55
511
B04100
其他應收款增加
(
7,199 )
(
8,000 )
B04200
其他應收款減少
8,000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48 )
(
857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4,582 )
(
15,032 )
B07600
收取之股利
2,319
1,839
B09900
預收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股權價
款(附註二一)
-
159,11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9,285
(109,91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3,360
127,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000
28,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36,632 )
(
96,822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
212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12 )
-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8,401 )
(
5,125 )
C049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39,169 )
(
2,145 )
C05100
員工購買庫藏股
18,297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附註二三及三十)
17,798
(
1,399)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33,859)
49,721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103)
(
15,711)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7,153 )
( 125,592 )
625,270
750,862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18,117
$ 625,27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務報告之部分。
董事長:陳忠廷
經理:陳弘政
會計主管:蘇英慧
110年度 109年度

盛達電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訂依據
條 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或理由
第八條 本公司股票均為記名式,由代表
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編號,
並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得免印製
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機構登錄。
本公司股票均為記名式,由~~董事~~
~~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編號,依
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
~~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得免印製股
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
構登錄。
配合公司法第162
條修正
第十一條 股東會分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
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集一
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
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
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
日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
十五日前,將開會之日、地
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本公司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或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
式舉行。採行視訊股東會應符
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主管機
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股東會分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
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集一
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
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
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
日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
五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
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配合法令及實際需
要修訂
第十三條 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開會時,以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
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
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
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
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
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
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人,董事長未
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
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
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
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配合公司法208條
修正
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
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
司法第條第三項規定辦
理。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
集權人召集開會時,以該召集權
人為主席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
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股東會之決議應依照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辦理。
第卅二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二
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修正於民
國六十五年八月四
日,………,第卅三次修訂於
民國一一O年八月廿日,第卅四
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二
月二十八日,第一次修正於民
國六十五年八月四
日,………,第卅三次修訂於
民國一一O年八月廿日。
增列本次章程修訂
日期

盛達電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公 司 章 程

華民國 一一 O 年 八月廿日股 東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 條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令組織之,定名為盛達電業股份有 限公司。 第 條 : 本公司所營業事項如下: ㄧ、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二、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三、 CC01060 有線通信 機械器材製造業 四、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五、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六、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七、 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八、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九、 D101060 再生能源 自用發電設備業 十、 E603050 自動控制 設備工程業 十一、 E606010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十二、 F101130 蔬果批發業 十三、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十四、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十五、 F118010 資訊 軟體批發業 十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七、 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 十八、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九、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廿、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廿一、 I301010 資訊軟 體服務業 廿二、 I301030 電子資 訊供應服務業 廿三、 IF04010 非破壞檢測業 廿四、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廿五、 JE01010 租賃業 廿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條 : 本公司得就業務上之需要對外保證。 條 : 本公司對其他事業之轉投資,不受公司法轉投資總額之限制。 條 :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依 法設立分支機構於國內外各地。 條 : (刪除)

第二章 股份

  • 條 : 本公司資本額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分為貳億伍仟萬股,每股 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前項股份中新台幣壹億貳仟參佰伍 拾萬元,分為壹仟貳佰參拾伍萬股,係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 認股權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 條 : 本公司 股票均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 或蓋章 、 編號,依 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附件

機構登錄。

  • 條 : 本公司股務之處理,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 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條 : 本公司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 ,股東臨時 會開會前三十日或 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股息或其他利益之基準 五日 內 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 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 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 ,臨時會之 召集應於開會十五 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

  • 第十二條 :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議時, 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載明 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但委託書應於開會 前五日送達本公司 或本公司指定之職務代理機構,如有重複以先送達者為準。

第十三條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 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 董事長代理之 ,無副董事長或副董 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 指定常務董事一人 代理之 ,其未設常務董事者, 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人 ,董事長未指 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 ,其主席由該召 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除依法無表決權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 令規定辦理。

  • 第十五條 : 股東會之決議, 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 ,應作成議事錄,載明會議 之時日場所 ,主席 姓名及決議方法 ,並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結果, 由主席簽名或 蓋章, 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 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任期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之。均由 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 候選人提名制度 ,股東應 就董事候選人名單 中選認之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 選舉一人 ,或分配選舉 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 選權較多者,當選 為董事。

本公司董事於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獨立董事 ,獨 立董事人數 不得少 於三人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 、持股、兼職限制、 提名與選任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全體董 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應遵照有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 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由 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其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 第十八條 :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 於七日前 通知各董事;但遇 有緊急情事時 ,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 或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為之。

  • 第十九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 召開股東臨時會補 選之,但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

  • 第 廿 條 : 董事組織董事會, 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之同意, 互推一人為董事長以同一方式互推一人 為副董事長。 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依照法令章程及股東會董事會之決議執 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 第廿一條 :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 條規定處理。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開會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 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 第廿二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令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以上出席 ,董事 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 出席董事為代表但每人以代表一人為限 ,其決議以全體出席董 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決議事項應作成決議錄並依本章程第十六 條之規定辦理。

第廿三條 : (刪除)。

  • 第廿四條 : 董事執行本公司業務時,不論盈虧,公司應支付報酬。

第廿四條之一: (刪除)。

  • 第廿五條 : 董事長、董事之報酬及車馬費,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 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

  • 第廿六條本公司設置總經理人一人 ,其委任、解任及報 酬依公司法第二十 九條規定辦理。

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第廿七條 : (刪除) 。

第六章 會計

  • 第廿八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決算期 ,由董事會 造具下列各項書表 ,於 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請 審計委員會查 核後,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廿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 ,由 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 議提撥 不高於百分之三 為董事 酬勞。員工酬勞及董酬勞分派 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再依前項比例提 撥員工酬勞及董酬勞。
  • 第廿九條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

  • ㄧ: 再提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 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 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 ,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 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 ,惟累積可供

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五時 ,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 紅利時。 當年度分派之股東紅利中現金股利發放之比例以不低 於當年度股利發放總額百分之 五為原則 ,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 放之,惟實際發放比例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營運狀況調整之。

第七章 附 則

  • 第 卅 條 : 本公司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卅一條 :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以董事會決議另訂之。

  • 第卅二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 一次修正於民國六 十五年八月四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 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一月十二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 五月二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十二日第六次 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一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七 月三十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一日第九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五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 六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五日第十三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一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 五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一日第十六修正於民 國八十七年四月十八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 七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 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第廿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廿七日, 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廿二次修訂於九 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廿三次修訂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廿 四次修訂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第廿五次修訂於九十九年五月 廿八日,第廿六次修訂於一 OO 年六月十日,第廿七次修訂於一 O 一年六月廿七日 ,第 廿八次修訂於一 O 四年六月二日第廿九 次修訂於一 O 五年六月七日,第卅次修訂於民國一 O 六年六月 七日第卅一次修訂於民國一 O 七年六月五日第卅二次修訂於 民國一 O 九年六月五日,第卅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 O 年八月廿 日。

盛達電業股份有 限公司 以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說明

  • 一、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因應公司未來多角化經營及公司營運規 劃,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於不超過 15,000,000 股之額度內,在股東會決議 通過日起一年內預計一次辦理

  • 二、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辦理私 募應說明事項如下: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 (1) 定價日前 1、3、5 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2)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私募價格訂定以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 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3.本次私募 普通股案為因應市場變化、公司穩健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之 考量,可能有低於面額發行之必要,其價格之訂定因已依據法令規範 之定價原則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必要及合理。如本次 辧理私募普通股依前述之定價方法致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預期 將造成本公司帳面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減少,將於日後視實際營運狀 況彌補之。於增資效益顯現後,公司財務結構將有效改善,有利公司 長期發展,對股東權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

  - 4.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其訂定方式應 屬合理。

  - ( `二`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

  1.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係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 年 6 `月` 13 `日` (91) `台財證一第` 0910003455 號函令規定 `之特定人辦理` , `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2. `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因應本公司長期經營與業務發展需要,將 選擇有助於公司擴大業務及產品市場、強化客戶關係、提升產品開發 整合效益,或能提高技術之策略性投資人。`

  3. `必要性:透過策略性投資人可提升本公司之長期競爭力及營運效益, 故有其必要性。`

  4. `預計效益: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經驗、產品技術、知識、品牌聲譽及`

  - `市場通路等優勢,經由策略合作、共同` 開發產品、市場整合或業務開 `發合作等方式,預計將有助於本公司降低產品成本、提升產品技術、` 擴大銷售市場,以提高本公司未來營運績效。

  - ( `三`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籌 資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及私募方式有限制轉讓等因素,較可確保並` 強化與策略合作夥伴間更緊密的長期合作關係。

  - 2.得私募之額度:

  - (1)以 15,000,000 `股為上` 限,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正,面額上限計新台` 幣 1.5 `億元,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並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預計一次辦理。`
  • (2) 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不論股款是否足額募齊,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決議,若原計畫仍屬可行,視為已收足私募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之股款,並完成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募集。

  •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 (1) 各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因應公 司未來多角化經營及公司營運規劃之資金需求

  • (2) 各次辦理私募預計達成效益: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 營運穩定成長。

  • 三、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 滿 3 年後,除依該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賣出。本次私 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 3 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 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 、本次私募 普通股之相關發行條件、定價日、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 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 為配合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 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依法提請股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