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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E PHARMA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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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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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 ZHONGHUI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浙26YZYHCEZG


中汇
ZHONGHUI

目录

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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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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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4289号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毕得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毕得医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毕得医药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毕得医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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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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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毕得医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毕得医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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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兆明 宁瞿印政

中国注册会计师:詹齐奇 齐报印齐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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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70170122000251065银行账户900,974,248.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121920508410503银行账户280,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453383392036银行账户80,000,000.00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3101040160002225099银行账户74,356,100.00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661.0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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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694.5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42,816.0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87,464.2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283.05
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33,533.0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97,360.37
本年度使用金额 32,300.65
临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3.81
其他-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转出 3.2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其他 3,829.5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694.52

注1:上述“直接支付发行费用”仅包括主承销商在划入公司账户前已扣除的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元。上述“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括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支付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
注2:上述“其他-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转出”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剩余余额转出,已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3:本报告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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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121920508410503 募集资金专户 8,259,647.6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3101040160002225099 募集资金专户 26,243,192.4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70170122000251065 募集资金专户 42,336,198.2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3101040160002225123 募集资金专户 106,120.6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900000010120100938738 募集资金专户 - 2025年11月13日已注销
合计 76,945,159.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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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5,464.27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募集资金冻结事项

2025年度,公司存在小金额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情形,公司因劳动人事纠纷导致于浙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被司法冻结3,700.14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部分资金已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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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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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2,816.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00.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661.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28,000.00 28,000.00 28,000.00 9,160.59 27,803.80 -196.20 99.30 2026年10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实验室项目 - 7,435.61 7,435.61 7,435.61 2,773.71 5,132.30 -2,303.31 69.02 2026年10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8,000.00 8,000.00 - 8,047.63 47.63 100.6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 - 87,464.28 87,464.28 87,464.28 20,366.34 88,677.28 1,213.00 101.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30,899.89 130,899.89 130,899.89 32,300.65 129,661.01 -1,238.88 99.0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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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统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投项目“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包含上述发行费用的支付金额,因此“超募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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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087374063A (1/1)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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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强, 高峰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贰仟壹佰柒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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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1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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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组织形式:

执业证书编号:特殊普通合伙

批准执业文号:33000014

批准执业日期:浙财会〔2013〕54号

1999年12月28日设立,2013年12月4日转制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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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2024 年 12 月 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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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 310000062296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08 年 9 月 24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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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 330000140406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21 年 4 月 6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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