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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Huna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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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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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 月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72),定于2021 年10 月25 日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10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0 月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 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对外提 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 并审议。
截至提议日,长沙正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58,897,35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28.05%,持股比例超过3%。董事会审核认为,长沙正元具有提出临时提 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 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 为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 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
-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以及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于2021
-
年10 月25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10 月25 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10 月25 日上午9:15—
- 2021 年10 月25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10 月25 日上午9:15
-
—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10 月20 日
-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 号楷林国际C 栋34 层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 案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
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 年10 月8 日和2021 年10 月14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 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 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10 月22 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
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 年10 月 22 日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滨江路53 号楷林国际C 栋34 层3401 室,邮编:410023)
-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 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10 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0 月25 日上午9:15—2021 年10 月25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0 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 年10 月20 日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 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