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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Hunan)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Feb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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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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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 督职权和职责。现在本人就监事会2021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3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1 年4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5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1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相关 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 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1 年9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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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 年10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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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8、2021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 年依法运作 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及对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 求,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情况。
- 5、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与核 查,认为:公司于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 原则,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及其 他相关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6、检查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截至 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 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三、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无其它需监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