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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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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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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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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倍杰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的会议资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权秋红女士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 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规定之 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之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本次选举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权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建飞先生、刘勇锋先生、王明鸽女士、张磊先生、权思影女士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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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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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建飞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刘勇锋先生、王明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磊先生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权思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鸽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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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 芳
张克华
李存慧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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