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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RIM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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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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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矿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和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拟根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与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和中国有色集团签署附 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坚持用先进理念和实践指导矿山开发和科研合作, 努力做大做强。通过本次发行及后续战略合作,公司与战略投资者本着优势互补、 信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战略投资者现有和拟建矿山、 冶炼厂技术和装备的大型化和智能化,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提升 国际竞争力。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商业合理性
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拥有矿产资源开发的资金、技术、 人才、先进工艺及装备、管理优势,在国内外成功建设并运营了多处大型矿产资 源生产基地,在采矿、选矿和冶炼技术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上述战略投资者未 来的发展对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特别是多金属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开发相关领 域的科研、工程和技术支持有较迫切的需求。作为上述战略投资者矿冶装备的主 要供应商之一,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人才、齐全的科研手段、先进的工艺技术经
验、设施和大量的科研成果,在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等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 技术实力。
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和公司合作历史已久,合作成果丰 硕,上述战略投资者在国内外多个矿山项目建设中采用了公司研制的大量新技术 和新装备,实现了合作共赢;上述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在未来业务发展等方面有较 高的协同效应,各方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多方位、多形式的合作,推动公 司矿冶装备业务的国际化发展,推动战略投资者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矿产资源的 开发利用水平。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7,706,721.16 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量 |
| 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171.25 | 44,770.67 |
| 其中: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51,831.76 | 38,615.83 |
| 智能矿冶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39.49 | 6,154.84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 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四、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一)紫金矿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 公司名称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00年9月6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157987632G |
| 注册资本 | 253,772.5995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景河 |
| 注册地址 | 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
|---|---|
| 经营范围 |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 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 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 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 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公告之日,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 23.97% 紫金矿业
(二)中国黄金集团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 公司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1984年1月17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1625L |
| 注册资本 | 65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卢进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9号 |
| 经营范围 |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 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产的 副产品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包工程及工程 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 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截至本公告之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持有中国黄金集团 100%股权,是中国黄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其股权及 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00% 中国黄金集团
(三)中国有色集团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 公司名称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1997年1月3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24915R |
| 注册资本 | 605,304.2872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彤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
| 经营范围 |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 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 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 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 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国务院国资委原持有中国有色集团 100%股权,是中国有色集团的实际控制 人。2018 年 3 月,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有色集团股权的 10%一次性划 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 90%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有色集团 10%股权,并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完成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国务院国资委仍为中国有色集团的实际 控制人。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权变更相关事项尚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其股 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90.00% 中国有色集团
五、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紫金矿业、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紫峰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紫金矿业、紫峰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1 、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2 、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甲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的上市公司,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甲方业务领域主要包 括矿冶装备和磁性材料,其中矿冶装备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浮选设备、磁选设备、 磨矿设备、选矿辅助设备、地下无轨车辆、自动剥锌系统、浸出槽等采选冶产品, 以及相关的自动控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 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 服务。主要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服务遍及国内各大重点矿山企业,并批量 出口至非洲、澳洲、南美洲、中亚、欧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国内外客户 的认可。
乙方是一家以金、铜、锌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大型跨国矿业集 团。乙方在国内和海外拥有重要矿业投资项目,是中国在海外拥有黄金和有色金 属资源最多、金属矿产品产量最多的企业之一,被誉为中国矿业行业“一带一路” 先行者。主要项目包括紫金山金铜矿、黑龙江多宝山铜矿等国内 14 个主力在产
矿山,巴布亚新几内亚波格拉金矿、刚果(金)科卢韦齐铜钴矿等海外 8 个大型 在产矿山,进入试生产的哥伦比亚武里蒂卡金矿以及在建的刚果(金)卡莫阿铜 矿、塞尔维亚 Timok 铜金矿均为世界级超大型高品位在建矿山。乙方坚持以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业务,确定黄金、铜、锌为重点矿种,建成一批核心矿山 项目,以自主运营与管理为主,致力于低成本、高技术、效益型的矿山开发模式, 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乙方拥有矿产资源开发的资金、技术、人才、先进工艺及装备、管理优势, 在国内外成功建设并运营了多处大型矿产资源生产基地,在采矿、选矿和冶炼技 术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乙方未来的发展对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特别是多金属 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开发相关领域的科研、工程和技术支持有较迫切的需求。作 为乙方矿冶装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甲方拥有优秀的研发人才、齐全的科研手段、 先进的工艺技术经验、设施和大量的科研成果,在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等研究领 域具有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
甲乙双方合作历史已久,合作成果丰硕,乙方在国内外多个矿山项目建设中 采用了甲方研制的大量新技术和新装备,实现了合作共赢;双方在业务发展等方 面有较高的协同效应,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多方位、多形式 的合作,推动甲方矿冶装备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和推动乙方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矿 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3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乙方指定的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 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甲乙双方拥有的业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4 、合作领域
(1)乙方将在其投资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且符合 乙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项目的矿冶装备和相关技术服务提 供商。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需求,将配置优质资源为乙方提供全面的矿冶装备和 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包括提供符合乙方项目需求的矿冶装备、新技术成果,选派 科技人员协助乙方实施成果的工程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2)乙方始终贯彻“国际化、项目大型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战略,以金、
铜为主要标的,持续跟踪全球优质矿业资源项目,适时抓住市场机遇,完成并购。 乙方将借助自身全球领域内丰富的产业布局,为甲方匹配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 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甲方市场拓展。
(3)甲乙双方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就选矿、冶炼、装备与自动化、 环境保护等专业进行科技合作,以共同立项、合作研发等方式促进甲乙双方的技 术创新工作。
(4)对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向的战略项目,甲乙双方可以共同进行先期投入, 共同进行项目开发与运作,最终共享项目成果与收益。对于具体的科技开发、工 程转化、海外投资及其他明确的合作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书, 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具体项目合作。
(5)甲乙双方之间对所掌握的矿业政策、市场走势、资源信息、技术动态 等信息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在信息层面实现优势互补。
(6)甲乙双方相互提供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保障工 作。
5 、合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甲乙双方坚持用先进理念和实践指导矿山开发和科 研合作,努力做大做强。通过本次发行及后续战略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信 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乙方现有和拟建矿山、冶炼厂技 术和装备的大型化和智能化,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6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 合作期限可以延长。
7 、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丙方将成为甲方股东。丙方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 职责,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在符合甲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合理参与公司治理,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帮助甲方显著提高 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8 、战略投资者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乙方拟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乙方所控制的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所发行的股票。丙方与甲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认购本次发行 股票的数量、价格等事项,以《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9 、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丙方愿意长期持有甲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丙方拟减持甲方股票的,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甲方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各方同意,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 盖公司公章后成立。
(2)除本协议第九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及本协议第十一条保密事项自本协 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之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3)有权国资审批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宜;
- 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11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声明或保证,或所作承诺、 声明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资产”)、矿冶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中金资产、矿冶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2 、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甲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丁方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甲方业务领域主要包括矿山装备和磁性材 料,其中矿山装备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浮选设备、磁选设备、磨矿设备、选矿辅助 设备、地下无轨车辆、自动剥锌系统、浸出槽等采选冶产品,以及相关的自动控 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 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国 内市场占有率较高,服务遍及国内各大重点矿山企业,并批量出口至非洲、澳洲、 南美洲、中亚、欧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
乙方是中国黄金行业的唯一中央企业,是中国黄金协会会长单位、世界黄金 协会在中国的首家董事会成员单位、世界黄金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单位,以及“上 海金”首批提供参考价的成员单位。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黄金资源储量、 精炼金产量、黄金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黄金选冶技术水平、上海黄金交易所综 合类会员实物黄金交易量等指标位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已发展成为集地质勘 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工程设计与建设于 一体的大型矿业公司。
乙方拥有矿产资源开发的资金、技术、人才、先进工艺及装备、管理优势, 在国内外成功建设并运营了多处大型矿产资源生产基地,在采矿、选矿和冶炼技 术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乙方未来的发展对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特别是多金属 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开发相关领域的科研、工程和技术支持有较迫切的需求。作 为乙方矿山装备的供应商,甲方拥有优秀的研发人才、齐全的科研手段、先进的 工艺技术经验、设施和大量的科研成果,在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等研究领域具有 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
甲乙双方合作历史已久,合作成果丰硕,乙方在国内外多个矿山项目建设中 采用了甲方研制的大量新技术和新装备,实现了合作共赢;双方在未来业务发展 等方面有较高的协同效应,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多方位、多 形式的合作,推动甲方矿山装备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和推动乙方产业技术升级,提
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3 、合作方式
乙方拟作为战略投资者,指定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甲乙双 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充分利用甲乙双方拥有的业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4 、合作领域
(1)乙方将在其投资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且符合 监管要求和乙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项目的矿山装备和相关 技术服务提供商。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需求,将配置优质资源为乙方提供全面的 矿山装备和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包括提供符合乙方项目需求的矿山装备、新技术 成果,选派科技人员协助乙方实施成果的工程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2)乙方始终贯彻以金为主,强化全产业链优势,以多金属开发和产业服 务为两翼,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国际化经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 世界一流黄金产业集团。乙方将借助自身全球领域内丰富的产业布局,为甲方匹 配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甲方市场拓展。
(3)甲乙双方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就选矿、冶炼、装备与自动化、 环境保护等专业进行科技合作,以共同立项、合作研发等方式促进甲乙双方的技 术创新工作。
(4)对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向的战略项目,甲乙双方可以共同进行先期投入, 共同进行项目开发与运作,最终共享项目成果与收益。对于具体的科技开发、工 程转化、海外投资及其他明确的合作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书, 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具体项目合作。
(5)甲乙双方之间对所掌握的矿业政策、市场走势、资源信息、技术动态 等信息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在信息层面实现优势互补。
(6)甲乙双方相互提供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保障工 作。
5 、合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甲乙双方坚持用先进理念和实践指导矿山开发和科 研合作,努力做大做强。通过本次发行及后续战略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信
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乙方现有和拟建矿山、冶炼厂技 术和装备的大型化和智能化;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6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 合作期限可以延长。
7 、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丙方将成为甲方股东。丙方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 职责,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在符合甲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合理参与公司治理,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帮助甲方显著提高 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8 、战略投资者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乙方拟作为战略投资者,指定所控股的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 行的股票。丙方与甲方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的数量、价格等事项,以《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9 、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丙方愿意长期持有甲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丙方拟减持甲方股票的,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
10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各方同意,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 盖公司公章后成立。
(2)除本协议第九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及本协议第十一条保密事项自本协 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之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3)有权国资审批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宜;
- 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11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声明或保证,或所作承诺、
声明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2 、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甲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的上市公司,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甲方业务领域主要包 括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其中矿山装备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浮选设备、磁选设备、 磨矿设备、选矿辅助设备、地下无轨车辆、自动剥锌系统、浸出槽等采选冶产品, 以及相关的自动控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 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 服务。主要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服务遍及国内各大重点矿山企业,并批量 出口至非洲、澳洲、南美洲、中亚、欧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国内外客户 的认可。
乙方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最早实施“走出去”战略、国际化经营成果最丰硕的 企业之一,2018 年位居“中国企业全球化 50 强”第 18 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 状、感动非洲的十大中国企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境外资源开发战略功勋企业等 称号。乙方的主业包括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业 务遍布 80 多个国家,涉及 40 多个有色金属品种,拥有境外重有色金属资源量 2,000 多万吨,在境外多个国家投资建设并运营着 8 座矿山、7 座冶炼厂,包括 我国境外第一座铜矿山、第一座火法炼铜厂、第一座湿法炼铜厂、非洲第一座数 字化矿山等。
乙方拥有矿产资源开发的资金、技术、人才、先进工艺及装备、管理优势,
在国内外成功建设并运营了多处大型矿产资源生产基地,在采矿、选矿和冶炼技 术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乙方未来的发展对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特别是多金属 复杂难处理矿产资源开发相关领域的科研、工程和技术支持有较迫切的需求。作 为乙方矿山装备的供应商,甲方拥有优秀的研发人才、齐全的科研手段、先进的 工艺技术经验、设施和大量的科研成果,在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等研究领域具有 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
甲乙双方合作历史已久,合作成果丰硕,乙方在国内外多个矿山项目建设中 采用了甲方研制的大量新技术和新装备,实现了合作共赢;双方在未来业务发展 等方面有较高的协同效应,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多方位、多 形式的合作,推动甲方矿山装备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和推动乙方产业技术升级,提 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3 、合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甲乙双方坚持用先进理念和实践指导矿山开发和科 研合作,努力做大做强。通过本次发行及后续战略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信 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乙方现有和拟建矿山、冶炼厂技 术和装备的大型化和智能化,共同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4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双方同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利 用双方拥有的业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5 、合作领域
(1)乙方将在其投资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且符合 乙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项目的矿山装备和相关技术服务提 供商。甲方根据乙方的项目需求,将配置优质资源为乙方提供全面的矿山装备和 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包括提供符合乙方项目需求的矿山装备、新技术成果,选派 科技人员协助乙方实施成果的工程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2)乙方是我国“走出去”开发铜资源时间最长、产业链最完备、项目数量 最多的企业,并且在“一带一路”沿线 30 多个国家承建了大批矿山采选冶工程项 目。乙方将借助自身全球领域内丰富的产业布局,为甲方匹配国际国内领先的市
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甲方市场拓展。
(3)甲乙双方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就选矿、冶炼、装备与自动化、 环境保护等专业进行商业及科技合作,以共同立项、合作研发等方式促进甲乙双 方的技术创新工作。
(4)对于双方均有意向的战略项目,甲乙双方可以共同进行先期投入,共 同进行项目开发与运作,最终共享项目成果与收益。对于具体的科技开发、工程 转化、海外投资及其他明确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书,双方 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具体项目合作。
(5)甲乙双方之间对所掌握的矿业政策、市场走势、资源信息、技术动态 等信息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在信息层面实现优势互补。
(6)甲乙双方相互提供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保障工 作。
6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满后,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合作期限可以延长。
7 、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将成为甲方股东。乙方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履行相应 职责,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在符合甲方内部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合理参与公司治理,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帮助甲方显著提高 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
8 、战略投资者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乙方拟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行的股票,并与甲方 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等事项, 以《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9 、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愿意长期持有甲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乙方拟减持甲方股票的,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甲方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0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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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本协议第九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及本协议第十一条保密事项自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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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之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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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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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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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权国资审批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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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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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声明或保证,或所作承诺、 声明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同意引入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引入上述 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并认为上述审议通过的议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引 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 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有利 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在董事会通过后尚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 会核准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能否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
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和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 定性。签约各方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不排除因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的因素 导致相关合作协议无法顺利履约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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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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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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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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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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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与紫金矿业、紫峰投资之《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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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与矿冶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中金资产之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
议》;
- 7、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之《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