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GRIMM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10, 2017
57133_rns_2017-11-10_d1c2b5d1-73ff-4bbd-bc98-84ba1c75cfe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关于终止向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三年的审计服务,具备 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专业资质,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期完成了 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任务。我们认为瑞华有具备提供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形。
2、经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转让公司位于北京市大 兴区北兴路东段 22 号院内房地资产。但自转让协议签订以来,由于北京市积极推动京 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土地规划和土地政策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标的资产周边区 域部分土地被北京市规划为市政道路,导致标的资产的周边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至 目前产权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资产 转让的事项。此次终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产生影 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 审议《公司关于终止向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 王耕 龙毅 景旭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