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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RIMM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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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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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16年工作中, 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分 别为王耕女士、龙毅女士、景旭先生,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其履历如下:
王耕女士 ,经济学硕士,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韩国成均馆大学外籍教授、特聘教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及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理事、学术 委员会委员,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龙毅女士 ,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日本北海道大学电波应用专业。 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精密合金教研室主任、材料学系副 主任,北京市第九届党代会代表。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景旭先生 ,法律硕士,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北京西单商场集团驻波兰代 表、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 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力合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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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及 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参加了公司的各次董事会,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做出投票,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 |
|---|---|---|---|---|---|
| 王 耕 | 10 | 10 | 0 | 0 | 1 |
| 景 旭 | 10 | 10 | 0 | 0 | 1 |
| 龙 毅 | 6 | 6 | 0 | 0 | 0 |
| 杨天钧 | 4 | 4 | 0 | 0 | 1 |
(说明:2015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杨天钧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杨天钧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鉴于杨天钧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比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 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杨天钧先生于2016年6月7日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时离任。龙毅女士于2016年6月7日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被聘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现场考察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积 极履职,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16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2016年度在业务发展、市 场开拓、子公司发展、产品研发、内控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向公司提出 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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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16年度,公司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合理,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薪酬 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了业绩预告及 业绩快报的披露义务,未发生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变更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 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2016 年度,公司共 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33 份,独立董事意见等其他对外信息披露文件 34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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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2016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并就相 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 位,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7年,我们仍将继续依法依规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 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耕 龙毅 景旭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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