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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Mar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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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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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 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了公司规范 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召开 时间 |
会议议案 |
|---|---|---|---|
| 1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 月25日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向深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关于调整2021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2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2年2 月22日 |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3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2年4 月21日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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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 |||
|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4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2年6 月7日 |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 月11日 |
《关于向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向深圳市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关于拟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J402-0349地块的关联交易 议案》 |
|||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2年8 月23日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7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9 月16日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8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9 月21日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 9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0 月25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 10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1 月18日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关于核实<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
|||
| 11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2 月15日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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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和出席了 6 次股 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 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还产生了以下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深 圳市猛犸公益基金会捐赠、向关联方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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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禾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盐田区 J402-0349 地块。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 长远发展需要以及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主要的购买资产情形如下: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科技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联合竞买及合作建 设盐田区 J402-0349 地块项目,前述联合体的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为联合体企业 在本次联合竞买项目合作建设下的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 保费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对经营场地的需要,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业 务的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需要。项目联合体的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无偿为联合体 在本次 J402-0349 号宗地项目合作建设下的相关义务提供担保有利于项目顺利实 施,支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通过挂牌出 让竞买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 10.89 亿元(含等值外币),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未实际产生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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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等情形。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 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对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 事项均执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事项,也未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 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 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 程,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 生因上述情形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和经 营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展望
2023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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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持续完善监事 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召开监事会、列 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 能,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调研、审阅报告、听取 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 状况以及内控工作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四)审议监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五)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 要求,加强对监管导向的动态掌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监管规则等 相关培训,加强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监事会履职水平和监督 实效,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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