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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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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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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公司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的编制进 行了审核,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2020年2月26
1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第届监事会
2
第十七次会议
2020 3月17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2020年4月23
3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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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2020年4月30
4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届监事会
5
第二十次会议
2020 6月19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大因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6 2020年7月1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
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医学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生物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为境外控股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7 第二十二次会 2020年8月25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年10月23
8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27
9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年11月9
1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和出席了 6 次股 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存在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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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 反法律法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之外,还产生了以下关联交易:公司关联 方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大因源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因源)部分股权、委托关联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市承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进行定制研发、对参股公司广州中健云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 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性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华大因源部分股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该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对华大因源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与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 25.66 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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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事项主要为 支持子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对担保对象经 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均执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事项,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完善。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因上述情 形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和经 营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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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规范运作。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对 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相关 会议,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审议监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五)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监管规则等相关培训,加强法规学习,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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