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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Sep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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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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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大基因

股票代码:300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 146 号北山工业区 11 栋 8 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 9 号华大时空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汪建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飞路 7 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大基因、公司、上市公司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汪建、深圳华大
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华大控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汪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华大三
生园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2017年7月14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38.1679%下降至31.3223%,权益变动触及5%
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1043R
法定代表人 汪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主要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生物
技术的研发、转让与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年8月21日
营业期限 2008年8月21日至2038年8月21日
主要股东 汪建持股比例85.30%,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50%,杨爽持股比例4.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 义务人2 的基本情况
姓名 汪建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105**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通讯方式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91440300695559088R
张海峰
5,500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飞路7号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飞路7号
生物技术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循
环经济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生物
能源工程和环境工程技术项目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普通食品、
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保健药品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
开发及成果产业化;日化产品及化妆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国内外商
品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农业、养殖及产品深加工;农业领域动植
物新品种培育;生物能源工程技术培训。益生菌菌粉、压片糖果、固
体饮料及其他食品的生产。
2009年9月23日
2009年9月23日至2039年9月23日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00%,深圳华大科技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0%
企业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主要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和地
区居留权
在上市公
司任职
汪建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深圳 董事长
杨焕明 董事 中国 中国北京
刘斯奇 董事 中国 中国深圳 是(拥有美国
永久居留权)
监事会主
梅永红 董事 中国 中国深圳

5

(二)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和地区居
留权
在上市公司
任职
梅永红 董事长 中国 中国深圳
汪建 董事 中国 中国深圳 董事长
杨爽 董事 中国 中国上海
张耕耘 董事 中国 中国深圳
张海峰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深圳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picture [437 x 2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是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担任华大控股 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华大三生园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华大控股与华大三生园、汪建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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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88114)的实际控制人,在 华大智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除前述情形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华大基因股份的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2022 年 3 月两次增持公司股份,华大控股出于上层股权结构调整的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 份,以及华大控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询价转让公司股份(主要用于支持新质生产力 方向的前沿科技孵化)。前述因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大三生园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709,71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00,100,000 股)的比例为 38.167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08,3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770%。本次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 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618,017 股,持股比例从 38.1679%增加至 38.6448%(对 应总股本 400,100,000 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3,814,325 股,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400,100,000 股增加至 413,914,325 股。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618,017 股 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从 38.6448%被动稀释为 37.3551%(对应公司总股本 413,914,283 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2 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建先生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8 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29,500 股,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54,618,017 股增加至 155,247,517 股,持股比例从 37.3551%增加至 37.8230%(增 持完成后对应总股本为已剔除增持完成当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3,456,241 股后的公 司总股本 410,458,084 股)。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9

属期完成归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 1,907,250 股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市流通。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3,914,325 股增加至 415,821,575 股。华大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5,247,517 股保持不变,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为 37.335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和 2025 年 1 月生效的《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 意见》等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 5%”是指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 例触及或者跨越 5%的整数倍(不含 5%)。“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1%”是指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华大控股基于其上层股权结构调整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488,300 股。本次减持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先生、 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55,247,517 股减少至 147,759,217 股,持股比 例从 37.3351%下降至 35.5343%。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及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于 2025 年 6 月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新增股份 2,495,500 股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5,821,575 股增加至 418,317,075 股。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47,759,217 股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从 35.5343%被动稀释至 35.3223%。

2025 年 9 月 22 日,华大控股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 16,732,683 股。本次 减持完成后,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47,759,217 股减少至 131,026,534 股,持股比例从 35.3223%下降至 31.3223%。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026,5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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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汪建、华大三生园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709,71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00,100,000 股)比例的 38.167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31,026,534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418,317,075 股)比例的 31.322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 动前后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48,773,893 37.1842 124,552,910 29.774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 124,552,910 29.77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773,893 37.1842 0 0
汪建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537,800 0.606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 634,450 0.15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1,903,350 0.4550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
技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935,824 0.9837 3,935,824 0.940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 3,935,824 0.94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35,824 0.9837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52,709,717 38.1679 131,026,534 31.322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0 0 129,123,184 30.86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709,717 38.1679 1,903,350 0.4550

注 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即 2017 年 7 月 14 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 400,100,000 股。

注 2: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华大控股完成询价转让(即:2025 年 9 月 22 日)后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 418,317,075 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1,026,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223%;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03,750,000 股,均为

11

华大控股所质押股份,质押股份占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79.18%,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80%。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大基因股份不存在冻结、权属争议 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建担任华大基因董事长,按照《准则 第 15 号》规定,应当披露的相关情况如下:

  • 1、公司董事长汪建在华大基因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

  • 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公司董事长汪建在华大基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 式及定价依据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 况”。

3、公司董事长汪建增持华大基因股份 2,537,800 股的资金均来源于其个人自 有资金。

4、公司董事长汪建存在华大基因《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在其他公司任 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公司董事长汪建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6、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 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12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华大基因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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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432 x 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汪 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

汪 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盖章):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海峰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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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和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picture [432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华大基因 股票代码 300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
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
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
汪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名称
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
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
事处鹏飞路7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归
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人民币普通(A)股

152,709,717

38.1679%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人民币普通(A)股

-21,683,183
变动后持股数量:

-6.8456%
变动后持股比例:
131,026,534

31.3223%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25年9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减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询价转让
2017年7月14日至2025年9月22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17

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 是否拟于未来 12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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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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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章):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汪 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字):

汪 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章):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海峰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2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