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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ug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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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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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 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 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 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 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 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 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存款、借款,外汇 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 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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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章 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
第八条 本制度规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1、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计划编制、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公司审计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 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履行外汇衍 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或者财务顾问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可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具体决策 和审批权限如下:
1、单笔投资金额或连续12 个月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董事 会审议,同时由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经授权后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交易 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2、单笔投资金额或连续12 个月累计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授 权后公司管理层开展外汇衍生交易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在审议后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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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1、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 务的管理,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 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 额、交割方式及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 汇衍生品业务的方案。
2、审计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 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管理,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 金额、交割方式及期限,对未来外汇趋势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开展或终止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按本制度第九条及第十条规定的审 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2、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 具体的外汇衍生品,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申请书。
3、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衍生品价格,双方确认后签署相关协 议。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并定期 向总经理报告相关情况。
5、公司审计部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 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 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六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 关信息和方案及时上报总经理,总经理经审慎判断后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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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 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 司应立即组织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 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审计部应认 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需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遭受重大损失时,公 司应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亦需要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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