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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Oct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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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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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员及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团队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等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提示:
截至2018 年10 月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骨干人员及控股股东华大控股核心管理团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 增持金额累计7,941,761 元。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 年7 月17 日、 2018 年7 月19 日、2018 年7 月2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关于监事及核心骨干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 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大控股”)核心管理团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9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现将相关增 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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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增持计划主体和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三)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不高于120 元/股,增持主体基于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的市场价格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增持主体、增持金额与实施期限
| 序号 | 增持主体 | 增持金额 | 实施期限 |
|---|---|---|---|
| 增持计划1 | 公司董事、总经理尹 烨,副总经理杜玉涛, 首席运营官张凌,副 总经理刘娜,人力资 源总监李治平,财务 总监陈轶青,董事会 秘书、法务总监徐茜 |
累计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 币 |
2018 年7 月18 日至 2019 年1 月17 日 |
| 增持计划2 | 公司监事李松岗、李 雯琪、胡宇洁;公司 核心骨干人员 |
累计不低于1,000 万元人民币 |
2018 年7 月20 日至 2019 年1 月19 日 |
| 增持计划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长汪建先生; 公司董事孙英俊先 生;控股股东华大控 股核心管理团队 |
累计不低于1.5 亿 元人民币 |
2018 年7 月24 日至 2019 年1 月23 日 |
上述增持主体基本情况具体详见2018 年7 月17 日、2018 年7 月19 日、2018 年7 月2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增持计划1,公告编号:2018-056)、《关于监事及核心骨干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增持计划2,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计划3,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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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18-060)。
(六)上述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则不继续实施对 应的增持计划。
- (七)上述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发生变化、重要事项影响以 及法定期限内对董监高增持的限制等因素影响增持计划实施进度。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8 年10 月16 日,上述增持计划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增 持金额累计7,941,761 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 类别 | 股东 名称 |
职务 | 增持时间 | 增持均价 (元/股) |
增持股数 (股) |
增持股份 比例(%) |
增持金额 (元) |
|---|---|---|---|---|---|---|---|
| 增持 计划1 |
尹烨 | 董事、总 经理 |
2018 年7 月26 日至8 月29 日 |
77.61 | 20,000 | 0.0050 | 1,552,200 |
| 杜玉 涛 |
副总经 理 |
2018 年7 月19 日 |
80.88 | 6,000 | 0.0015 | 485,280 | |
| 刘娜 | 副总经 理 |
2018 年9 月20 日 |
66.633 | 5,000 | 0.0012 | 333,165 | |
| 陈轶 青 |
财务总 监 |
2018 年8 月29 日 |
76.081 | 5,000 | 0.0012 | 380,405 | |
| 增持 计划2 |
李松 岗 |
监事会 主席 |
2018 年8 月30 日 |
73.80 | 2,100 | 0.0005 | 154,980 |
| 李雯 琪 |
监事 | 2018 年8 月30 日 |
74.40 | 2,000 | 0.0005 | 148,800 | |
| 胡宇 洁 |
监事 | 2018 年7 月20 日 |
78.00 | 1,000 | 0.0003 | 78,000 | |
| 核心骨干人员 | 2018 年7 月20 日至10 月16 日 |
69.71 | 46,500 | 0.0116 | 3,241,731 | ||
| 增持 计划3 |
控股股东华大控 股核心管理团队 |
2018 年7 月20 日至10 月16 日 |
78.36 | 20,000 | 0.0050 | 1,567,200 | |
| 合计 | 73.81 | 107,600 | 0.0269 | 7,94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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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为对应增持计划中,已实际发生增持的主体的具体增持情况;
注2:上表数据相加若存在误差,为保留小数位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增持前后已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 类别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本次增持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增持计划1 | 尹烨 | 0 | 0 | 20,000 | 0.0050 |
| 杜玉涛 | 0 | 0 | 6,000 | 0.0015 | |
| 刘娜 | 0 | 0 | 5,000 | 0.0012 | |
| 陈轶青 | 0 | 0 | 5,000 | 0.0012 | |
| 增持计划2 | 李松岗 | 0 | 0 | 2,100 | 0.0005 |
| 李雯琪 | 0 | 0 | 2,000 | 0.0005 | |
| 胡宇洁 | 0 | 0 | 1,000 | 0.0003 | |
| 核心骨干人 员 |
7,800 | 0.0019 | 54,300 | 0.0136 | |
| 增持计划3 | 控股股东华 大控股核心 管理团队 |
5,054 | 0.0013 | 25,054 | 0.0063 |
注1:上表列示的是对应增持计划1、2、3 已增持主体的直接持股情况,尚未增持的主体因在增持期 限过半的前后未有直接持股而未列示;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主体的间接持股情况为:(1)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 汪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85.30%的股权,华大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12%的股 份,因此汪建先生通过华大控股控制公司38.12%的股份。(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尹烨先生、董事孙英俊先 生、副总经理杜玉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 0.9614%、0.4507%、0.2904%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72%。(3)公司监事李松岗持 有华大投资0.8413%的合伙份额,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 5%的股权,华大投资、华大三生园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6.72%、0.98%。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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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直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但不涉及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增持主体一致同意不对增持计划中每股单价进行调 整。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进展的书面说明;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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