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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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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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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4-00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2、 投资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以下 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3 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 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3、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 提下,2024 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 度自 2023 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0 日)起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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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保 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 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投资期限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 2023 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 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 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 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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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但依然存在一定的投 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 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 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 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 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 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 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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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 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 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 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经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内控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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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4 年度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自 2023 年度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0 日)起 12 个月 的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 在上述授权期限和授权额度内决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 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需要。该事项的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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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 构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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