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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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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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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2-04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 2022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 更,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14,325 股,发行价格 145.00 元/股(以下元均指人民 币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3,077,125.00 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 26,432,391.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76,644,733.63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01 月 27 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 验字第 61098952_H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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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万元)
截至2021
1231 日募
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万
元)
截至2021
1231
日的投资
进度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
额(万元)
青岛华大基因
检测试剂生产
及基因检测服
务项目
青岛青西华
大基因有限
公司
66,849.48 634.76 0.95% 2024/12/31 66,416.24
医学检验解决
方案平台建设
项目
1 深圳医学检验
解决方案平台
建设项目
深圳华大医
学检验实验
5,296.37 5,375.52 101.49% 2021/12/31 -
2 上海医学检验
解决方案平台
建设项目
上海华大医
学检验所有
限公司
5,868.54 375.86 6.40% 2022/06/30 5,597.88
3 天津医学检验
解决方案平台
建设项目
天津华大医
学检验所有
限公司
9,350.47 3,852.41 41.20% 2022/06/30 5,570.12
4 石家庄医学检
验解决方案平
台建设项目
石家庄华大
医学检验实
验室有限公
3,176.31 3,149.09 99.14% 2021/12/31 76.34
云数据处理系
统升级项目
武汉华大医
学检验所有
限公司
37,536.00 7,648.14 20.38% 2023/12/31 30,316.02
生物样本库建
设项目
天津华大医
学检验所有
限公司
13,116.55 5,292.74 40.35% 2022/12/31 7,981.01
补充流动资金 - 56,470.75 56,748.87 100.49% 不适用 不适用
总计 - 197,664.47 83,077.39 - - 115,9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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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所列“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 含利息; 注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

1 、项目延期的原因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建设施工进展以及部分定制化设备的制造、 安装及调试周期延长,导致该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 期及资金使用情况,拟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申请延期。

2 、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 究,拟对“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30日

上述调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变更 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1 、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康新 公路 3399 弄 26 号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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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采用更高通量的测序仪开展业 务以缩短交付周期、降低成本。由于更高通量的测序仪对场地具有更高的承重要 求,原建设场地承重不符合更高通量设备安装要求,考虑到要完善与未来业务发 展需求相匹配的平台设备布局,经场地评估,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因实施地点的变更将导致此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相应延后,所以公司拟同时 将“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申请延期。

2 、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的研 究论证,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调整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上海医学检验解
决方案平台建设
项目
实施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新公路3399弄26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半
夏路208号、青黛路
588 号研发大楼
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
2022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项目变更后需取得的审批或备案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 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场所计划通过租赁取 得,子公司上海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与出租方签署租赁意向书,后续将完成租赁协议的签署及备案。变更后 的募投项目实施场所权属清晰,不存在租赁相关权属风险。“上海医学检验解决 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国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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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310115-04-01-615106)。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严格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争取尽早完成环评等相关的审批备案事项,促进募投项 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 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 需求进行的适当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同意公司将“上海医学检验 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 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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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 议案》。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是基于项目市场需求变化 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 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实 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 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 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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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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