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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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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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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1-11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中源合生(珠 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纳新敏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 伙)拟共同参与投资设立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 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该 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领域,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 资 12,500 万元,具体出资时间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资通知为准。

2、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大共赢) 系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大控股)董事梅永红同时担任深圳华大共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 规定,深圳华大共赢作为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参与投 资设立深圳华大共赢管理的投资基金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时,公 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目前持有深圳华大共赢 34.97%的股权,系深圳华大共赢的 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7.2.9 条的规定,关联董事需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汪建、尹烨、赵立见、杜玉涛和 WANG HONGQI(王洪琦),关联监 事刘斯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华大 共赢)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RQB447W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额:1,000 万元

  • 5、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8 日

6、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 172 号中德生 态园双创中心 3208 室

  • 7、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青岛华大共赢目前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10.00 51.00%
2 刘宇 有限合伙人 490.00 49.00%

合计 -- 1,00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1630 截至20201231
资产总额 4,950.41 -
负债总额 69,646.22 -
净资产 -64,695.81 -
项目 20211-6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
营业利润 -64,695.81 -
净利润 -64,695.81 -

注 1: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因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4 月设立后在 2020 年度并未立即开展 运营,故 2020 年度没有相关财务数据。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青岛华大共赢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系深圳华大共赢。截至目前,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董事梅永红同时担任深圳华大共赢董事长,根据《创业板 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深圳华大共赢作为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系公司 关联方。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目前持有深圳华大共赢 34.97%的股权,系深 圳华大共赢的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2、其他说明:青岛华大共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金管理人

  • 1、基金管理人: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752225N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4、法定代表人:刘宇

  • 5、认缴出资额:1,750 万元

  • 6、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19 日

  • 7、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 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 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业务。

9、股权结构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611.90 34.97%
2 深圳华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91.38 33.79%
3 深圳共赢伙伴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57.50 9.00%
4 ~~伙)~~
深圳维摩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9.22 22.24%
合计 1,750.00 100.00%

10、主要投资领域: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

11、登记备案情况:深圳华大共赢已经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码为 P1061763。

1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1630 截至20201231
资产总额 19,017,278.54 15,942,414.21
负债总额 3,951,821.18 1,909,924.93
净资产 15,065,457.36 14,032,489.28
项目 20211-6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526,810.59 9,037,682.59
营业利润 -337,130.14 405,902.70
净利润 -333,307.78 338,081.30

注:上表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

1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董事梅永红同时担任深圳华大共赢董事长,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深圳华大共赢作为投资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系公司关联方。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目前持有深圳华大共赢 34.97%的股权,系深 圳华大共赢的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14、其他说明:深圳华大共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有限合伙人

  • 1 、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市引导基金)

  • (1)企业名称: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9496JT0J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4)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 (5)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8 日

  • (6)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全球(青岛)创投风投中心

  • 2002 室

  • (7)法定代表人:徐惠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股权结构: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青岛市引导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 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11)其他说明:青岛市引导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 、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岸新区引导基

金)

  • (1)企业名称: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334068240M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 (5)成立日期:2015年6月16日

(6)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58创业大厦801室

(7)法定代表人:闫勇

  •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以自

  • 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营 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西海岸新区引导基金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11)其他说明:西海岸新区引导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3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引导基金)

  • (1)企业名称: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MXJX20R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4)认缴出资额:2,0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 (6)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9666号国华时代广场6幢A座

  • (7)法定代表人:梁雷

  •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投

  • 资和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股权结构: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山东省引导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 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 (11)其他说明:山东省引导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集团)

(1)企业名称: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83680086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11,008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6)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太白山路19号德国企业中心南区301

(7)法定代表人:宋崴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道路工程 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电暖管道(不含压力管道)安装;物业管理;货物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酒店管理(不含餐饮经 营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出国留学)、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不含国家 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建筑建材销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工程机械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德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 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情形。

(11)其他说明:中德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中源合生(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合生基金)

(1)企业名称:中源合生(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J4938C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4)认缴出资额:6,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年6月2日

(6)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334号(集中 办公区)

  •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源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源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珠海)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 1%
2 北京淼森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940 99%
合计 - 6,000 1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源合生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 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

(11)其他说明:中源合生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6 、杭州纳新敏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新敏行基金)

  • (1)企业名称:杭州纳新敏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8WYPN2J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额:1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14日

  •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88号101-10

  • (7)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纳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经营范围: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少华 有限合伙人 1,000 6.6667%
2 陈树坚 有限合伙人 1,000 6.6667%
3 纳新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6.6667%
4 朱延通 有限合伙人 800 5.3333%
5 刘威 有限合伙人 800 5.3333%
6 冯禹绍 有限合伙人 800 5.3333%
7 吴笑霞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8 钟嘉雯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9 朱瑞东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0 伦庆标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1 文德彪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2 王殿武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3 杨加群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4 邓庆云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5 陈文杰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6 谢炽楚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7 谭登平 有限合伙人 600 4.0000%
18 彭洁芳 有限合伙人 400 2.6667%
19 佛山市亿方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 2.6667%
20 于晓红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1 胡宇鹏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2 李明球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3 李永江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4 王毅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5 文倩萍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6 傅永杰 有限合伙人 300 2.0000%
27 深圳市前海纳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6667%
合计 - 15,000 100.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纳新敏行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 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

(11)其他说明:纳新敏行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7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雅医疗公司)

  • (1)企业名称: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XQT5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认缴出资额:7,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55号办公楼A座102、104

  • (7)法定代表人:李勇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企业策划;翻译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 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 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院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 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I类、 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化妆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 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设备租赁;销 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香雅医疗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 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

(11)其他说明:香雅医疗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8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

  • 母基金)

  • (1)企业名称: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7YCUY4B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4)认缴出资额:4,000,000万元

  • (5)成立日期:2016年8月5日

  • (6)注册地址: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42室-1

  •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9)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50,000 48.750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有限合伙人 900,000 22.5000%
3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2.5000%
4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3.7500%
5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5000%
6 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5000%
7 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3,750 1.8438%
8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2500%
9 四川交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2500%
10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1.2500%
11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2500%
12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6,250 0.4062%
13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2500%
合计 - 4,000,000 100.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金母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 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已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形。

(11)其他说明:中金母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拟设)的基本情况

因合伙企业尚在筹办过程中,下列信息以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信息为准。

  • 1、合伙企业名称: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3、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宇

  • 5、基金规模:50,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 6、拟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 172 号中德

生态园

  •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 8、基金存续期限:7 年,延长期 2 年

9、股权结构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2.00%
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2,500 25.00%
3 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6,250 12.50%
4 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6,250 12.50%
5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7,500 15.00%
6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5,000 10.00%
7 中源合生(珠海)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2,000 4.00%
8 杭州纳新敏行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2.00%
9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1,000 2.00%
10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出资 7,500 15.00%
合计 - - 50,000 100.00%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董事梅永红同时担任深圳华大共赢董事长,根据《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深圳华大共赢作为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系 公司关联方。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目前持有深圳华大共赢 34.97%的股权,系深 圳华大共赢的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投资基金的后续安排

  • 1、基金管理人:华大共赢(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3、出资进度: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将分期完成,首期出资为各合伙 人认缴出资额的 20%即 10,000 万元,后续缴付时间、比例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 据项目投资进度确定。具体出资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资通知为准。

4、基金存续期:基金存续期为 7 年,自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之日起,其中 3 年投资期,剩余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一年,最多延长 两次。

  • 5、退出机制:基金管理人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适时选择包括

  • 但不限于通过股权转让、上市等多渠道多方式实现项目退出。

6、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单 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7、投资方向:投资基金将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为主 的医疗健康领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各投资方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准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 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20 年,自合伙企业工商设立之日起。基金存续期限为 自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之日起 7 年(其中投资期从备案之日起 3 年,剩余为退出

期),可根据项目实际退出情况提前清算,经相关方一致同意本基金可延长 1 年, 最多延长两次。

(三)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为主的医疗健康领域的私 募股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 似权益)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

基金的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对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一般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百分之二十 (20%)。

(2)本合伙企业拟投资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城发集团(青 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的 1.1 倍;拟投资于青岛市内的资金比例 不低于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实缴出资额之和的 1.1 倍;拟投资于山东省境内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山东省新动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总额的 1.5 倍,其中投资山东省非青岛市区域内资金 不低于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总额的 0.75 倍。

(四)基金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基金存续期内,自基金备案完成之日起每 365 天为一个基金年度。基金 存续期内,管理费按照如下原则按基金年度计提:投资期管理费应按照本合伙企 业实缴规模的 2%/年计提。如当年实际管理天数不足 365 天或基金实缴规模发生 变化的,按照实际管理天数及实际基金实缴规模计算管理费。投资期届满后直至 退出期结束,管理费应按照本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本金的 1.5%/年计提。如当年 实际管理天数不足 365 天或未退出项目金额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管理天数及实 际未退出项目金额数计算管理费。延长期(如有)不收取任何费用。

2、管理费按基金年度支付。管理费计提期间为每年的备案完成日至次年基 金备案完成日。付款期限为备案完成日十个工作日内。

(五)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项目退 出收益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或税务事项合理决定

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所有收入应当按照全 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先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 资总额,后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 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门槛回报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全体合伙人进 行分配,直至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 所得的门槛回报;

(3)然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全体 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收益。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 按比例分担。

(六)管理与决策机制

1、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人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 行权,可独立决定合伙协议约定的事项,代表全体合伙人签署、交付和报送合伙 协议约定的相关文件。普通合伙人对于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基金管理 人负责基金募集,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的财产,向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 务。

2、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不直接 参与基金管理,但充分享有基金的收益权和投资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 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 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3、决策机制

基金设投资观察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投资观察员在拟投资项 目提交至投资决策委员会前,会事先负责政策合规性、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及返投 审查。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对基金各项投资业务进行评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基

金资金的投资决策和退出决策。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关键人士的替代方案、与 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等相关的事项进行讨论或表决,提供建议和咨询。

(七)退出机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适时选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 权转让、上市等多渠道多方式实现项目退出。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与本次合伙企业投资方、管理人的关联关系如前 述说明。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标的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认购,未在该投资基金中任职,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本次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目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为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对该基 金的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和投资管理经验,发掘并整合产业链中的 优质创新企业,推进公司布局基因科技全产业链生态圈的战略方向的实施,实现 做大做强基因测序下游产业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后,公司可充分利用基金注册所在地的本地化资源优势,协同公司 下属产业基地区域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生育健康、肿瘤及感染防控的区 域业务布局。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 1、公司投资策略的安排

公司投资基金符合公司现有的投资策略,通过投资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式来深 化公司前瞻性、全产业链的生态圈布局,更有针对性地布局国内外行业创新平台, 参与生命科学领域的前沿技术。公司利用包括深圳华大共赢在内的专业投资机构

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对天使期及成长期项目在投后给予项目方产品技术创新指 导、市场资源及财务法务合规指导等,提升投资标的的质量,帮助公司连接外部 创新资源,建立生命科学领域良性发展的生态系统;借助基金对投资标的的培养 管理方式,为公司储备更多可供整合和拓展的行业投资标的,有利于公司保持创 新动力,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2、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

投资基金由深圳华大共赢专业的生物科技投资团队管理,专业、前瞻,全方 位投资布局生命健康行业。合伙人团队具有丰富的生命健康VC/PE管理经验,经 历完整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周期,具有多维度资源整合能力。基金管理团 队均有8年以上丰富的生命健康行业从业经验,核心团队成员曾投资以华大基因、 康泰生物、新产业、博日科技及英诺特为代表的70余家企业,部分项目与公司进 行了良好的业务互动及产品合作。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挖掘生物医药、基因技术与医疗器械等 领域优质标的的早中期投资机会。本次投资有利于推进公司构建基因科技全产业 链生态圈战略布局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行产业孵化和技术创新、实现资源整合, 提升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和互补效应,有利于公司持续引领产业发展。公 司作为基金的投资人,可通过分享投资回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绩 的可持续增长。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的账面 资金实际情况,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公司仅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 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不享有一票否决权,对基金后续投资不拥有控制权或可 施加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履行登记备 案程序。本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以确保达到募集目标的风 险。

2、基金的运作包括项目发掘、尽职调查、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 出等多个方面,专业技术和风险控制方面要求较高,基金未来管理运作具体情况 对基金预期规划和项目投资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拟投资的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 业周期、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 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 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华大共赢(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大共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发生关 联交易事项。

九、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尹烨、赵立见、 杜玉涛、WANG HONGQI(王洪琦)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和投资管理经验, 发掘并整合产业链中的优质创新企业,推进公司布局基因科技全产业链生态圈的 战略方向的实施,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 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布局基因 科技全产业链生态圈的战略方向的实施,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而进行的投资。本 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斯奇已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有利于 推进公司布局基因科技全产业链生态圈的战略方向的实施、实现资源整合并持续 引领产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 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基因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华大基因拟参与 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但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宏观政

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不 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

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