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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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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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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0-15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 事宜。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同时 将方案中的“非公开发行”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涉及调整 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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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的披露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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