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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Oct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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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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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0-13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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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33.40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0%、增长50%或增长100%,且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 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及相关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及2020年股权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为不超过40,010,000股,假设按照该发行股票的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达到440,110,000股;
5、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307.72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 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除投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及相关指标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 利润、现金分红、股权回购、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同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能否取得批准、何时取得批准的时间以及最终实际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 定性。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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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9 年度/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度/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度/2020 年12 月31 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股) | 400,100,000 | 400,100,000 |
440,110,000 |
| 情景1: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元) |
276,334,018.82 | 276,334,018.82 |
276,334,018.8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21,481,259.05 | 221,481,259.05 |
221,481,259.0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0.6948 |
0.689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0.6921 |
0.68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0.5569 |
0.55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0.5547 |
0.550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6.27% | 6.62% |
6.37% |
| 情景2: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5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元) |
276,334,018.82 | 414,501,028.24 |
414,501,028.2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21,481,259.05 | 332,221,888.58 |
332,221,888.5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1.0422 |
1.033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1.0381 |
1.029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0.8353 |
0.82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0.8320 |
0.825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6.27% | 9.77% |
9.40% |
| 情景3: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元) |
276,334,018.82 | 552,668,037.65 |
552,668,037.6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元) |
221,481,259.05 | 442,962,518.11 |
442,962,518.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1.3895 |
1.378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907 | 1.3841 |
1.37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1.1137 |
1.1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
0.5536 | 1.1094 |
1.10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7% | 12.82% |
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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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2019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度/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度/2020 年12 月31 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注:在情景1中公司2019年相关财务指标与2020年存在差异,如前文主要假设及前 提条件所述,系考虑了2020年公司实施股权回购因素所致。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 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 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发 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 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0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00,307.72 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 | 79,759.38 | 66,849.48 |
|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 | 26,740.03 | 23,691.69 |
| 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 | 57,807.00 | 37,536.00 |
|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 | 13,616.55 | 13,116.55 |
| 补充流动资金 | 59,114.00 | 59,114.00 |
| 合计 | 237,036.96 | 200,307.72 |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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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随着基因测序技术的进步,基因测序及服务行业持续高速发展,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基因组学的检测和研究服务,通过青岛华 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的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基因检测与 DNA合成需求,控制原材料产品质量及成本;通过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 项目,完善国内区域性临床应用业务布局,提升现有医学检验业务的生产和交 付能力;通过生物样本库项目的建设,为公司基础科研服务和医学临床检测服 务提供生物信息及数据的支持;通过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全面提 升基因数据的计算、分析、存储能力,并提升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 应用水平;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金实力,改善公司长期资本结构。相关 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及未来战略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长期致力于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培养、引进等多种方式,扩充公司 发展所需的人才,经过多年的培养,公司拥有一批在基因组学应用产品及服务 的生产、销售、服务、运营及信息化建设等全环节具有丰富知识储备和经验的 队伍。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对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动态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对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要的人员,公司将组织经验丰富管理人员负 责,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 利建设和运营。
2、技术储备
基因测序等新型高通量技术的高速发展,是基因组学应用行业发展的重要 驱动力。目前,公司拥有多个测序平台,可根据不同测序仪的性能进行有针对 性的产品迭代,以不同的测序仪匹配不同的临床应用场景,形成多平台、多产 品的梯次化布局,满足临床及科研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在临床应用产品迭代和 储备方面积极进行前瞻性布局,不断升级无创产前基因检测、HPV基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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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基因检测及病原微生物感染基因检测,开拓了无创单基因疾病检测在临床 的潜在应用方向、提供超过500多种地贫基因变异检测、将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产品常规几个高频基因及位点的检测拓展至24个耳聋基因超过200个明确致病突 变位点。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以高通量测序平台、高分辨质谱平台为基础, 传统检验平台为辅助,生命大数据为核心的精准医学综合解决方案。除此之 外,公司自主建立了生物信息云计算平台BGI Online、高性能大数据分析及储 存平台Halos等多种形式的数据分析平台,自建大型计算集群并开发出相应的基 因数据分析软件。公司基因测序平台、蛋白质谱平台数字化能力在行业处于领 先水平。故此,公司研发能力较强、核心产品技术突出,能够为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基于基因领域研究成果及精准检测技术在民生健康 方面的应用,致力于加速科技创新,减少出生缺陷,加强肿瘤防控,抑制重大 疾病对人类的危害,实现精准治愈感染,全面助力精准医学。经过多年的精心 经营,公司业务已经覆盖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境内2,000多家 科研机构和2,300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甲医院400多家;欧洲、美洲、亚太等 地区合作的海外医疗和科研机构超过3,000家。公司已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实 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提供了稳固的市场资源保障。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 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 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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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 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 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 构,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 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 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并在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等文件中明确了分 红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报规 划的内容,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 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将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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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 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 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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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 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措施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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