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GI Genom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15, 2022

55655_rns_2022-12-15_101e7872-2cc5-4ada-b4b9-46b88e7c3e1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8.83 元/股。

独立董事:曹亚、杜兰、吴育辉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