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GI Genom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15, 2022
55655_rns_2022-12-15_101e7872-2cc5-4ada-b4b9-46b88e7c3e1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并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8.83 元/股。
独立董事:曹亚、杜兰、吴育辉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