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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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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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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 2022-109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年1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尹烨、赵立见、王洪涛、曹亚、杜兰、吴育辉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管理人员及 核心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 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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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2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680.00 万股,预留授予 140.0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以下相关事宜: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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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若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有权将员 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授权董事会对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 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 取消归属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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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时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包 括但不限于存续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 事项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 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 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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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立见、杜玉涛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发布在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立见、杜玉涛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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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 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时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包 括但不限于存续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 事项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 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立见、杜玉涛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6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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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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