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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Jan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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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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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大基因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 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 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 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 排的前提下拟于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交易业务以“保值”而 非“增值”为外汇风险核心管理目标,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单纯套利 交易。公司通过有效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外汇市场的交易成本,以增强财 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 港币、欧元、澳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手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要交易策略:公司拟利用外汇市场衍生品对冲汇率风险,运用的衍生 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公司根据风险敞口,制定衍生 品交易对冲比例。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以下原则:一般选择基础衍生品, 尽量避免复杂的衍生品组合;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锁定汇率波动风险为唯 一目标,不以获利为目的。

(三)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 外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依照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订的协议视需要缴纳保证金和期权费。保证金按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直接 缴纳或以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根据与银行 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但缴纳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的上限不得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50%。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流动性安排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 与预期敞口变化相匹配。

(六)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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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进展和执 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 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 包括:

  •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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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 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4、其它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 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 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控制交易风险。

3、交易管理: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同时,公司将审慎 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风险预警管理:为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财经部将持续跟踪外 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 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内控管理:公司内审内控部门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 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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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 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 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中的 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 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 范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继续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利润的50%。该额度自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 1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 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有助于对冲经营活动中的 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就拟 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24年度基于资金管理和经 营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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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 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公司出具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 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华大基因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已 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 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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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焦延延 黄 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