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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Jun 29, 2021
55655_rns_2021-06-29_c1dc0db8-fbef-4ab3-8076-58fde6f3b8e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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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华大01 债券简称:20华大02
债券代码:149105.SZ 债券代码:149106.SZ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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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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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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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 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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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5 一、发行人名称..................................................................................................... 5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5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5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11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11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1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1 五、督促履约....................................................................................................... 12 第三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13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状况简介................................................................... 13 (一)主要经营业务.................................................................................... 13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14 (三)重大投资情况.................................................................................... 14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情况......................................................................... 14 (一) 最近两年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 14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原因............................................ 1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7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7 第五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一、存续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条款....................................................................... 18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9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19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9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1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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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1 (二)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1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22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2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3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4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5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 26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26 二、报告期内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7 三、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27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8 五、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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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GI Genomics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588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1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1 、发行主体: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3 、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由深圳 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期限均为 3 年,均附加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其中品 种一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品种二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
5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 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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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8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均 有权决定在各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债券最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各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 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对应债券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9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均有权决定 在各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各品种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品 种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对应投 资者赎回全部该品种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 付。发行人将按照该品种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债券品种将继 续在第 3 年存续。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某一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其对应品种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该品种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该品种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 、回售登记期: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 整某一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对应品种债券 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该品种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2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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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 、发行首日及起息日: 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
14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6 、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7日。 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 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 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7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 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 、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 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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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含 3亿元),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 (含2亿元),由深圳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 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 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 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 价配售的方式。
22 、配售规则: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 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 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 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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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
24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2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募集 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补充及置换前期 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投入的资金,如采购新冠疫情检测物资及防护物资、增扩疫 情防控相关业务产能等。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疫情发 展情况,对具体用于补充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业务的资金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2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
账户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
银行账户:44250100001800002854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二
账户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银行账户:767973392738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
账户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银行账户:443066357013001057787
28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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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 、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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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 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 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 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 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 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 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 二由深圳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信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 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 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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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受托管理人在报告期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 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 会议。
五、督促履约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就 20 华大 01 及 20 华大 02 按期足额付息。中 信证券后续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 发行人按时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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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状况简介
(一)主要经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基因检测、质谱检测、生物信息分析等多组学大数据技 术手段,为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社会卫生组织等提供研究服务和 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华大基因以推动生命科学研究进展、生命大数据应 用和提高全球医疗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基于基因领域研究成果及精准检测技术在 民生健康方面的应用,致力于加速科技创新,减少出生缺陷,加强肿瘤防控,抑 制重大疾病对人类的危害,实现精准治愈感染,全面助力精准医学。
最近两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839,723.00 | 280,041.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839,723.00 | 280,041.19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4,878.36 | 243,688.01 |
| 其中:营业成本 | 335,304.64 | 130,054.54 |
| 税金及附加 | 4,171.09 | 932.67 |
| 销售费用 | 107,844.41 | 61,873.74 |
| 管理费用 | 54,315.06 | 19,751.30 |
| 研发费用 | 61,964.24 | 31,731.53 |
| 财务费用 | 21,278.93 | -655.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8,904.22 | 573.10 |
| 利息收入 | 1,809.90 | 977.24 |
| 加:其他收益 | 5,194.19 | 4,673.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11.93 | 696.8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038.37 | -27.0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20.36 | 1,155.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91.44 | -10,135.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39.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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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3.14 | 268.6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9,817.35 | 33,012.8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75 | 241.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614.72 | 435.6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229.39 | 32,818.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34,024.16 | 4,966.6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0,205.24 | 27,851.91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重大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情况
2020 年,发行人的总资产为 111.95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9.45%;发行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9.1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7.00%;发行人实现 营业额人民币 83.9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99.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人民币 20.90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56.43%。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年度报告,其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 最近两年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0 | 年末 | 2020 | 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 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543,007.24 | 48.50% | 73,532.67 | 12.31% | 36.19% | 主要系本 期销售回 款增加所 致 |
| 应收账款 | 155,981.39 | 13.93% | 120,307.56 | 20.14% | -6.21% | - |
| 存货 | 100,981.92 | 9.02% | 43,531.08 | 7.29% | 1.73% | - |
| 长期股权 投资 |
21,149.09 | 1.89% | 12,967.86 | 2.17% | -0.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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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年末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 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固定资产 | 123,399.23 | 11.02% | 112,604.81 | 18.85% | -7.83% | - |
| 在建工程 | 5,339.57 | 0.48% | 18,453.72 | 3.09% | -2.61% | - |
| 短期借款 | 56,329.60 | 5.03% | 5.03% | - | ||
| 长期借款 | 16,850.00 | 1.51% | 1.51% | - | ||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 | 0.00% | 48,222.01 | 8.07% | -8.07% | - |
| 预付账款 | 12,064.82 | 1.08% | 22,476.89 | 3.76% | -2.68% | - |
| 其他应收 款 |
11,700.69 | 1.05% | 10,322.81 | 1.73% | -0.68% | - |
| 其他流动 资产 |
16,365.91 | 1.46% | 8,256.27 | 1.38% | 0.08% | - |
| 债权投资 | 1,036.76 | 0.09% | 0.09% | - | ||
| 长期应收 款 |
5,282.16 | 0.47% | 819.10 | 0.14% | 0.33% | - |
|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
22,743.42 | 2.03% | 20,505.46 | 3.43% | -1.40% | - |
| 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 产 |
30,002.20 | 2.68% | 27,835.36 | 4.66% | -1.98% | - |
| 无形资产 | 14,676.08 | 1.31% | 16,142.52 | 2.70% | -1.39% | - |
| 开发支出 | 3,260.83 | 0.29% | 1,638.00 | 0.27% | 0.02% | - |
| 商誉 | 4,710.94 | 0.42% | 4,710.94 | 0.79% | -0.37% | - |
| 长期待摊 费用 |
6,327.96 | 0.57% | 7,268.02 | 1.22% | -0.65% | - |
| 递延所得 税资产 |
16,205.55 | 1.45% | 9,615.79 | 1.61% | -0.16% | - |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23,675.99 | 2.11% | 38,261.08 | 6.40% | -4.29% | - |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原因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 减 |
2018年 |
|---|---|---|---|---|
| 营业收入(万 元) |
839,723.00 | 280,041.19 | 199.86% | 253,640.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209,028.53 | 27,633.40 | 656.43% | 38,66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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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 减 |
2018年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万元) |
204,904.51 | 22,148.13 | 825.16% | 30,917.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
360,269.25 | 22,425.50 | 1506.52% | 1,468.73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5.2520 | 0.6907 | 660.39% | 0.9664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5.2353 | 0.6907 | 657.97% | 0.966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40.44% | 6.27% | 34.17% | 9.16% |
| 项目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万 元) |
1,119,504.05 | 590,911.83 | 89.45% | 525,140.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
591,010.51 | 431,404.87 | 37.00% | 416,4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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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 的用途使用,其中 49,396.2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0 华大 01、20 华大 02 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公司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已与监管银行签署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截至本报告期末,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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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存续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条款
20 华大 01 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 20 华大 01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 华大 02 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 20 华大 02 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时、足额地完成 20 华大 01、20 华大 02 的利 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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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 年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足额支付 20 华大 01 和 20 华大 02 的当期利 息。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期变动率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285,955.48 | 59,772.99 | 378.40% |
| 流动比率 | 221.37% | 282.37% | -61.00% |
| 资产负债率 | 46.17% | 25.52% | 20.65% |
| 速动比率 | 194.82% | 252.14% | -58.96%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45.94% | 365.71% | -219.77% |
| 利息保障倍数 | 28.43 | 58.27 | -51.21%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26.56 | 100.00% |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2.11 | 104.30 | -69.21%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 | - |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2.82、2.21,速动比 率分别为 2.52、1.95,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5.52%、46.17%, 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主要系公司在当期新增了银行贷款并发行了公 司债券所致。但总体而言,公司整体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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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长期偿债能力。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最近两年,EBITDA 利息倍数分别为 104.3、32.11。 2020 年,因公司负债水平增加导致该指标有所下降,但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具 有较好的利息偿付能力。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 人偿债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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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 华大 01 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 华大 02 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债券 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口径)如下:
| (合并口径)如下: | |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762,913.67 |
| 流动比率 | 8.38 |
| 速动比率 | 8.38 |
| 资产负债率 | 10.38% |
| 净资产收益率 | 4.77% |
注: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
2、资信状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出具的评级报 告(新世纪企评[2021]020193),深圳高新投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3、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以及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高新投期末对外担保余额 6,258,490 万元, 净资产为 762,913.67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 820.34%。
(二)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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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如下:
| 径)如下: | |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1,829,621.44 |
| 流动比率 | 5.14 |
| 速动比率 | 5.14 |
| 资产负债率 | 37.25% |
| 净资产收益率 | 5.38% |
注: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2、资信状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的评级报告(联合 [2020]4784 号),深圳担保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以及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期末在保余额 498.73 亿元,净资产为 182.96 亿元;在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 272.59%。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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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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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20 年 4 月 10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2020]666 号),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 年 6 月 2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901 号),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 年 6 月 23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4965 号),评定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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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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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诉讼事项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总金额约为 人民币 462 万元,主要为未决诉讼,其中公司的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涉诉金额约 为人民币 224 万元。
2、雅士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中文大学诉香港医学、香港华大专利侵 权案件在报告期的进展情况:根据《和解协议》,公司 2020 年支付原告方的费用 约占公司 2020 年利润总额的 0.24%。
3、Illumina 在丹麦提起专利诉讼案件进展情况:2019 年 5 月 Illumina 在丹 麦提起专利诉讼,认为欧洲医学侵犯其专利权及其商标权(专利号 EP3002289), 要求欧洲医学停止使用、销售、进口、提供含涉诉专利的产品及服务,并召回含 涉诉专利的产品。Illumina 虽在诉讼中保留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截至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其并未实际提出侵权赔偿的诉求。2020 年 2 月,丹麦 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以下简称丹麦法院)决定中止该诉讼,等到欧洲专利局对 涉诉的专利有效性做出裁决后再继续审理。该专利有效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 届满。截至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欧洲医学未收到丹麦法院出具的任何 关于停止涉及使用、销售、进口、提供含涉诉专利的产品及服务,以及召回含涉 诉专利的产品的决定,公司在欧洲的相关业务正常开展,未受到该诉讼的影响。
4、报告期内,Illumina 向丹麦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以下简称丹麦法院)提 起诉讼,主张欧洲医学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专 利号 EP3002289),要求丹麦法院向被告颁发临时禁令以禁止其使用、销售、进 口、提供涉诉的产品及服务,并召回涉诉产品。该专利有效期将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届满。2021 年 4 月 12 日,丹麦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
5、Illumina 在美国提起专利诉讼案件进展情况:2019 年 6 月及 2020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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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mina 在美国提起专利诉讼,认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及上市公司、美洲科技(以 下简称被告)侵犯其专利权,被告积极应对竞争对手的诉讼。2020 年 6 月,美国 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下令批准了 Illumina 提出的动议,颁发临时禁令禁止公司 在美国销售、制造、许诺销售或使用涉嫌被诉侵权产品。2020 年 7 月,公司就临 时禁令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及 9 月,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分别下令限 缩了临时禁令的范围。由于上市公司及美洲科技并未在美国开展诉称侵权产品的 销售,该诉讼对公司在海外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产生影响较小。
6、报告期内,Illumina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法院)起 诉上市公司关联方、香港科技、香港医学(以下简称被告),要求香港法院宣布 被告侵犯了其在香港的标准专利,并要求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向其作出经济赔偿及 交出就其侵权行为而获得的所有利润,同时向香港法院申请了临时禁制令。具体 内容详见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诉 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香港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就原告的临时禁制令申请举行了指示聆讯,对 被告在中国香港地区的业务限制进行了约定,该约定自 2020 年 9 月 16 日起生 效。被告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向法庭提交抗辩书及反诉及侵权异议详情。香港法 院于 2021 年 2 月 24、25 日就 Illumina 的临时禁令申请进行审理后作出令状,对 被告在香港地区的业务进行进一步限制。正式庭审将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举行。上述香港诉讼中的涉诉专利的有效期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 届满。由于案件还未经过正式庭审,且原告并未明确具体起诉金额,故暂时无法 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三、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开发行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不存在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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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
五、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40,103.89 万元,借款余 额为 9,844.47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下同)为 103,181.99 万元;2020 年 1-5 月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93,337.52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21%,超过 20%。上述 新增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补充及置换前期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投入 的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 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 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 了临时报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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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0 年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