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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I Genom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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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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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大基因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891 万元,日常关联 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采购服务、房屋租赁、提供测序服务、采购固定资产及 其他关联交易。其中,采购服务类关联交易规模为42,155 万元,占预计营业成 本比例为34.35%。销售类关联交易规模为3,73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1.39%。

1

(二)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万
元)
预计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万元)
上年发生
金额(万
元)
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物料 成本加成 11,926
9.72%
5,406 8,229
9.12%
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物料 成本加成 5,288
4.31%
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采购物料 成本加成 1,154 0.94% 427 0.47%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采购物料、礼品 市场价格 929
0.76%
67 529
0.59%
小计 19,297
15.73%
5,473 9,185
10.18%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23 0.01%
小计 23 0.01%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
资产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成本加成 16,766
13.66%
2,293 21,054
23.34%
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成本加成 4,018
3.27%
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采购固定资产 成本加成 1,028 0.84%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市场价格 100
0.08%
-
小计 21,912
17.85%
2,293 21,054
23.34%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基因测序 成本加成 3,087
1.15%
331 3,896
1.86%

2

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华基金公益
基金
基因测序 市场价格 186
0.07%
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光基金
公益基金
基因测序 市场价格 40
0.01%
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因会·狂犬病
科研基金
基因测序 市场价格 20
0.01%
小计 3,333
1.24%
331 3,896
1.86%
接受关联人服务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会议服务 成本加成 50
0.04%
6 43
0.05%
苏州泓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引物、基因合成 市场价格 720
0.59%
69 685
0.76%
小计 770
0.63%
75 728
0.81%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出租房屋 市场价格 103
0.04%
22 683
0.33%
小计 103
0.04%
22 683
0.33%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租赁房屋 市场价格 177
0.14%
40 159
0.18%
小计 177
0.14%
40 159
0.18%
接受转包业务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接受转包业务 平价转让 300
0.11%
377
0.18%
小计 300
0.11%
377
0.18%
总计 45,891 8,235 36,105
  • 注 1:因控股股东华大控股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100 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

  • 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

(三)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公司预 计 2017 年度与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控 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9,166 万元。

(2)2017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300 万元。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高通量测序生产的需求,向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采购测序仪组件与耗材,以 及向 Complete Genomics, Inc. (以下简称“CG 公司”)采购耗材。

(3)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 15,68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9)。

(4)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 21,36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4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4)。

综上,2017 年度公司按规定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49,507 万元。

2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4

易类别 内容 金额(万元) 金额
(万
元)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
向关联
人采购
商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物料 8,229
14,700

9.12%
-44.02%
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Limited
采购物料 427 582 0.47% -26.63%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采购物料、
礼品
529
680

0.59%
-22.21%
小计 9,185
15,962

10.18%
-42.46%
向关联
人采购
固定资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测序仪组件 21,054
25,000

23.34%
-15.59%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固定资产 364
0.00%
-100.00%
小计 21,054
25,364

23.34%
-16.99%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试剂耗材 23 25 0.01% -8.00%
小计 23 25 0.01% -8.00%
向关联
人提供
服务
COMPLETE GENOMICS,INC. 基因测序 2,747 3,200 1.31% -14.16%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基因测序 1,149 1,456 0.55% -21.09%
小计 3,896 4,656 1.86% -16.32%
接受关
联人提
供服务
苏州泓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引物、基因
合成
685 700 0.76% -2.14%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会议服务 43 350 0.05% -87.71%
小计 728 1,050 0.81% -30.57%
向关联
人出租
房屋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出租房屋 683 705 0.33% -3.12%
小计 683 705 0.33% -3.12%
向关联
人租赁
房屋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租赁房屋 159 159 0.18% 0.00%
小计 159 159 0.18% 0.00%
接受转
包业务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基因测序 377 1,677 0.18% -77.52%
小计 377 1,677 0.18% -77.52%
披露日期及索引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17 年8 月30
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 年11 月4
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
有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
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
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
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

5

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 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 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 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 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

注 1:因控股股东华大控股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 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100 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 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 2:以上 2017 年 1-12 月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 注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

  • 了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 11 栋 2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 11 栋 2 楼

主要经营范围:医疗仪器、医疗器械(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测序试剂、 酶试剂和软件)、机械设备(测序仪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基因测序仪)、生化 试剂(测序试剂)、生物试剂(酶试剂)、耗材及生物工程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 限许可证规定范围)、配套软件、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批发、佣金代理(不 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6

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开发、推 广服务;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技术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13 日

股权结构: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 Limited(香港华大基因 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100%(香港华大基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华大控股全资子公司 Complete Genomics, Inc.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大智 造总资产 809,250,164.52 元,净资产 81,955,074.19 元, 2017 年营业收入 503,445,608.78 元,净利润 45,975,000.46 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大智造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该关 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华大智造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华大智造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 有能力向公司提供测序仪系统配件以及试剂耗材,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二)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造”)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7

项目 B、C、D 区研发楼 B2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武汉国家生物产 业基地项目 B、C、D 区研发楼 B2 栋

主要经营范围:第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室试 剂(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耗材的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9 日

股权结构:华大智造持股 100%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武汉智 造总资产 75,480,594.88 元,净资产 3,630,606.61 元,2017 年营业收入 2,891,850.52 元,净利润 -6,105,817.12 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智造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该关 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武汉智造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武汉智造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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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路 146 号北山工业区 11 栋 2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盐田区北山路 146 号北山工业区 11 栋 2 楼

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21 日

股权结构:汪建持股 85.3%,王俊持股 10.5%,杨爽持股 4.2%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大控 股总资产 6,993,343,266.14 元,净资产 27,292,657.23 元,2017 年营业收入 533,869,534.67 元,净利润 -40,501,876.57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大控股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华大控股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华大控股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智造”)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英文全称:BGI Complete Genom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中文全称:香港华大基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徐讯

注册资本: 10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港币

注册地址: UNIT 2102 , 21/F BONHAM TRADE CTR 50 BONHAM

9

STRAND EAST SHEUNG WAH HK

主要业务:测序设备及物料进出口贸易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25 日

股权结构:CG 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香港 智造总资产 65,965,206.00 港币,净资产-325,229.00 港币,2017 年营业收入 10,058,471.00 港币,净利润-1,040,890.00 港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香港智造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该关 联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香港智造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香港智造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 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4.1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采购智造设备及物料的关联交易中,海外子公司会从香港智造采购,便 于海外交易。

  • 4.2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向香港智造采购基因测序仪的定价,以独立第三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智造集团与华大股份转让定价分析报告》中常规利润区间数值为基础,结 合《CG 公司定价备忘录》中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制定成本加成 比例进行定价,成本加成比例为 28%。

  • (五)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大研究院”)

  •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10

法定代表人:杨焕明

开办资金:2,5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研究基因科学,推动生物技术与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从事国际前沿基因组科学基础及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基因组研究成果产 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基因组科学研究和个体化医疗长期发展项目相结合, 从事低成本全民健康工程相关的公益事业)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9 日

股权结构: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大研 究院总资产 2,407,074,867.78 元,净资产-176,081,215.53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12,680,466.31 元,净利润 -126,543,642.04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大研究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单位。该 关联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华大研究院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华大研究院依法持续且正常经 营,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苏州泓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泓迅”)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苏州泓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ANG PING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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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园 C20 楼 101 单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物技术及生物信息试剂与产品,销售本公司研发的产品 并提供技术转让、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7 日

股权结构:华大科技持股 12.7981%,北京六合持股 3.4181%,Yang Ping 持 股 30.8290%,柳伟强持股 6.9020%,陈文柱持股 3.6811%,马石金持股 6.8919%, 秦愈红持股 1.1487%,刁文一持股 2.3007%,齐金才持股 2.3007%,上海凯风长 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7838%,Next Generation DNA Investment Limited 持股 7.027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雅惠医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8.1081%,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108%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苏州泓 迅总资产 54,414,200.36 元,净资产 39,983,195.60 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2,321,057.40 元,净利润 -7,632,749.90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泓迅是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并向其委派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苏州泓迅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苏州泓迅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 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光基金公益基金(以下简称“光基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光基金公益基金

法定代表人:李统书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1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 2 号商报大厦 1301 室

经营范围:资助深圳关爱行动组织开展的项目,宣传公益理念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3 日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关爱 行动公益基金净资产 37,124,532.14 元,2017 年度总收入 29,049,003.17 元,公益 支出 24,515,917.86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基金管委会中有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光基金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光基金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财务 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八)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华基金公益基金(以下简称“华基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华基金公益基金

法定代表人:骆文川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广电大厦 12 楼

经营范围:1、资助有关公益慈善文化传播的影视制播、演出、展览、比赛、 交流等活动及相关研究工作;2、支持公益人才培养;3、资助各类公益组织和项 目;4、参与公益帮扶和慈善救助工作。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5 日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基金总 资产 9,958,861.29 元,净资产 9,927,525.45 元,2017 年营业收入 9,278,282.47 元,

13

净利润 0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基金管委会中有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华基金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华基金依法持续且正常经营,财务 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 (九)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因会•狂犬病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狂犬病基金”)

  •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狂犬病科研基金

法定代表人:李统书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 2 号商报大厦 1301 室

经营范围:资助深圳关爱行动组织开展的项目,宣传公益理念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3 日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关 爱行动公益基金净资产 37,124,532.14 元,2017 年度总收入 29,049,003.17 元,公 益支出 24,515,917.86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狂犬病基金管委会中有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该关联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狂犬病基金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狂犬病基金依法持续且正常经 营,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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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购服务、房屋租赁、提供测序服务、采购固定 资产及其他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 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由于基因 测序行业中定制业务占比较大,在市场上能够方便获得同类业务价格的时候,公 司选择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结算,如科技服务类业务通用性较强,市场价格较易获 取,因此此类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当业务定制性很强,市场上难以找到 同比业务价格的时候,公司选择成本加成的方式与关联方结算,如临床用测序、 技术开发和测序仪核心组件类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 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列示的主要关联方在 2018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 要内容及必要性如下:

1、向关联方华大智造、武汉智造采购测序仪或配件与试剂耗材,主要用于 生产、组装具有临床资质的 BGISEQ 系列测序仪,采购研究应用的 MGISEQ 系 列测序仪以及基于这些平台涉及到的配套设备和检测试剂盒。

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 号),要求各地建立以 产前诊断机构为核心、以产前筛查机构为采血点、以具备能力的医学检验所和其 他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 DNA 筛查与诊断网络。各地产前 诊断机构与公司共建联合实验室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将具有临床资质的 BGISEQ-500 测序仪投放或销售到这些联合实验室中,并出售配套试剂盒,进行 本地化生产。

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扩大国产化测序平台在医学临床检测和科研领域 的应用,提升检测质量,降低检测成本,缩短交付周期,全方位打造各市场情景 下的多维竞争力,出于自主生产平台升级的需要采购 MGISEQ-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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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ISEQ-2000、DIPSEQ-V8 测序仪,以及配套试剂。

公司按照共建联合实验室和自主平台升级的需求,预计全年需要增加测序设 备 BGISEQ-500 103 台、BGISEQ-50 92 台、BGISEQ-200 7 台、MGISEQ-200 4 台、MGISEQ-2000 30 台、DIPSEQ-V8 2 台以及配套设备 104 台,合计金额 2.2 亿元;以及基于这些平台的检测试剂盒 1.8 亿元,设备和试剂共计 4.0 亿元。

2、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试剂耗材及礼品,试剂耗材主要是采 购用于散样测序和对外销售的酶。采购礼品主要是农产品、海产品及保健品等作 为礼品或员工福利。

3、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关联方在科学研究过程 中产生的建库测序需求,外包给公司执行;或委托公司进行医学产品检测服务, 员工健康体检服务。向光基金、华基金、狂犬病基金提供视网膜疾病、地贫、白 血病等基因检测服务。

4、接受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会议服务,主要是参加华大研究 院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科研能力。

接受关联方苏州泓迅提供的引物合成、基因合成服务,此类业务非公司主要 业务类型,系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中附带的少量边缘业务,品种偏零散,样本 量亦不大,出于业务经济性的角度考虑,将此部分业务进行外包。

5、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出租房屋,是公司名下武汉国家生物产业 基地项目 B、C、D 区研发楼 B2 栋产权和香港新界大埔工业村大富街 16 号房屋 产权,关联方出于开展业务的便利性,选择租用公司的物业进行办公。公司和关 联方开展业务的场所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未因为租用房屋而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6、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租赁房屋,是 2015 年公司与华大研究院签署《房屋 租赁协议》,租赁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明珠路盐田港南方明珠公寓第七栋 7 至 14 层(注:现为公司总部主要办公场所),公司自成立后,出于开展业务的便利性, 选择租用关联方的物业。公司和关联方开展业务的场所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未因 为租用房屋而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7、接受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转包业务,因 2013 年内部重组产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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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将已开展的基因测序业务转移给公司继续开展,大部分合同通过公司与客户 重新改签的方式转移,但部分客户由于科研立项、上级监管部门等原因,无法修 改原有合同,因此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业务转包合同,由此产生接受转包关联交易。 此次增加的与关联方的转包业务为 2013 年重组前未履行完毕的部分,此类关联 交易已大幅下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购服务、房屋租 赁、提供测序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 司与关联人资源共享、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业务的竞争 优势。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公司 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法律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华大基因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汪建、尹烨、王 俊、孙英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 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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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华大基因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 方基本情况,以及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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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路明 焦延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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