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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Feb 7, 2012

54670_rns_2012-02-07_5a554a1e-c664-4562-a1c6-fcf1cdc42e52.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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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 立董事,现就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951.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51.00 万元偿还银行 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951.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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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韬 陶伟 夏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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