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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Dec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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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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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6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12 月26 日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25 日至2016 年12 月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2 月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6 年12 月25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12 月26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12 月19 日。截至2016 年12 月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被授权人未能出具本公司董事会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不能进入会议 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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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东区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议案1.1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① |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② |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③ | 选举张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④ |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议案1.2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⑤ | 选举谢德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⑥ | 选举甘培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议案1 中子议案⑦ |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议案2.1 | 选举石伟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议案2.2 | 选举孙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议案3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 议案4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议案5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一)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 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议案4 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详见2016 年12 月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5 详见2016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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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2016 年9 月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 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5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6 年12 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东区7 号楼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三)登记办法: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
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 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 年12 月2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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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联系人:韩超、张志飞
联系电话:010-62980335;传真:010-6298033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东区7 号楼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193
-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
-
公章。
六、备查文件
-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
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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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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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议案1.1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 议案1中子议案① |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1 |
| 议案1中子议案② |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 议案1中子议案③ | 选举张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 议案1中子议案④ |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 议案1.2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 议案1中子议案⑤ | 选举谢德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议案1中子议案⑥ | 选举甘培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议案1中子议案⑦ |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 议案2.1 | 选举石伟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1 |
| 议案2.2 | 选举孙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
| 议案3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4.00 |
| 议案4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5.00 |
| 议案5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 项议案分别为选举董事、监事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分为两个议案。议案1.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 代表第一 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 为选举独立董事,2.0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 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0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第3、4、5 项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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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 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
-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26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12 月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
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2 月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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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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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 ——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
| 1.01 | 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马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张荣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制 | ||
| 2.01 | 选举谢德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甘培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刘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 | ||
| 3.01 | 选举石伟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孙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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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
2、上述第1、2 项议案分别为选举董事、监事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
a、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该选举票总数
-
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
b、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该选举票总数可
-
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该选举票总
-
数可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
d、若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
-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
e、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
3、第3、4、5 项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
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 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
-
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5、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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