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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Management Reports 2017

Mar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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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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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日期 届次 内容
2016 年1 月2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
《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 年3 月15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6 年4 月26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其正文》
2016 年6 月20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6 年7 月28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临时会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 年9 月28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6 年10 月21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临时会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
其全文》
2016 年12 月8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2016 年12 月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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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 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召开 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资产质量优 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 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生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的各项规定, 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履行了相应 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对外担保制度》中规定的对外担保程序及策略, 在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中严格执行了此制度,要求对外担保方提供可执行性反担保,明晰了公 司的担保风险范围。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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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情况良好,并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正 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 制和防范作用。《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配合他人操纵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交易价格,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况,有效地保护了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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