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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Feb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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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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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 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博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 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 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 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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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采取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 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 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第九条 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条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十一条 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十二条 互动沟通原则:除强制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主动与投资者沟通他们关心 的其他问题,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 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三条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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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 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 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四条 证券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

第十五条 对于来访的投资者,应当由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证券部在接待前请对方 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提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 组织接待工作。投资者来访接待由证券部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共同完成。

第十六条 对于投资者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 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我公司,由证券部核对相关内容,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后方 可对外公布。

第五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来访接 待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者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 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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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 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为避免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有关音像和文字 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并作出报道。

第二十二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意回答的 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为投资者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 供资助。投资者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公司不向来访人员赠送礼品。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前,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并由证券部建档 留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信息临时公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 量回绝投资者来访,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依法应披露的重大 信息,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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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附件: 1、《预约须知》 2、《投资者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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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 1 、电话方式

电话方式预约时间:办公时间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8:00

联系电话: 010-62980335

  • 2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 010-62980335

  • 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8 号上地创新大厦 2 层

邮政编码: 100085

  • 4 、联系部门: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预约登记:

公司在同意接待后,与您协商并确认接待日程安排,并请您提供问题提纲和相关资料。 您需要填写《投资者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

三、接待安排:

时间:办公时间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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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

预约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来访人姓名 来访人工作单位 来访人工作单位
来访人员类型 投资者/证券机构/媒体/其他
来访人员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及地点
关注内容
接待日程安排
接待人员
证券部意见
董事会秘书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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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

承诺书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如下承 诺 :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无意中获取的 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 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 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 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 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 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 前知会你公司;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 偿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此次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 时间为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 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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