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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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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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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博彦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46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9年3月1日的《证券日报》。投资者亦可到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 1、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128057”,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 2、本次共发行人民币57,581.52万元博彦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 5,758,152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43%。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 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博彦科技”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0957元可转债的比 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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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649”,配售简称为“博 彦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525,492,6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 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为5,757,822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43%。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 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 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7,581.52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7,274.45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649”, 申购简称为“博彦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 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已于2019年3月4日(T-1日)17:00之前完 成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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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4日(T-1日),该日收 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9、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3月5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原股东在2019年3月5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 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10、本次发行的博彦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博彦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19年3月5日(T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0957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博彦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 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9年3月5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 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 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 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代码为“072649”,申购名称为“博彦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 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 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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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博彦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网上投资者在2019年3月5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 中签后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 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 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2019年3月6日(T+1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博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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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 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 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3月7日(T+2日)通知收 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 购资金,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3月7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 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 户号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7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 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 的博彦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 在2019年3月11日(T+4日)刊登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 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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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不足 57,581.52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额为 17,274.45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 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 1 、发行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 电 话:010-6298 0335

传 真:010-6298 0335

联 系 人:张志飞

  •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

电 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中心专用电话) 传 真:010-5901393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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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

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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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

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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