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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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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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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南 头支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艺 南头支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担保满足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上市 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 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 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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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谢德仁 吴韬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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