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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ug 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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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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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 002649 编号: 2014-05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 年8 月1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 知。

2014 年8 月6 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在本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表决,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截止2014 年7 月30 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高源因个人离职 原因,导致不符合股权激励方案中的条款。周晓菲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授予其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限制 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之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即《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及业务人员。

  •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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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的。

5、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 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具备《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 详见2014 年8 月7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2014 年05 月28 日证监会公告[2014]19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包括对《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修订。

监事会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2014 年05 月28 日证监会公告 [2014]19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要求, 公司进一步完善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明确了利润分配具体政策,以 及对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调整做出了进一步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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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政策,能够更加准确、有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章程内 容的修改及政策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 同意,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为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安排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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