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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OFT CORPORATION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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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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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 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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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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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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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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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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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 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把关,并对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监督选 聘过程。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 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根据选聘结果及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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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素 和评分标准进行把关,并对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监督选聘过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 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制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进 行沟通。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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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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