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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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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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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 2018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合计 9.1096 万份。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第二期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止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第二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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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 万股调整为 798.4 万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 调整为 710. 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为 10.95%,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 的过程中,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243 名调整为 24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10.95 万股调整为 707.4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第二期激励计划拟授予 权益数量的 20%。

5、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同意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 予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35.35 元/份为行权价格 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 司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0 名,期权数量为 86.95 万份。

7、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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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46 元/份调整为 35.16 元/份;

(2)鉴于 51 人离开公司工作岗位,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3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注销第二 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的 109.9778 万份期权;

(3)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186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的方式就 202.42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 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186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截至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202.4292 万份期权已全部行 权。

8、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35.16 元/份调整为 34.85 元/份;

(2)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35 元/份调整为 34.85 元/份;

(3)鉴于 16 人离开公司工作岗位,8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注销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的 25.9816 万份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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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于 11 人离开公司工作岗位,2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注销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所涉的 10.5925 万份期权;

(5)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173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的方式就 184.4429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 权。

(6)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59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的方式就 38.13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 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首次授予的 17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59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截至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首次授予的 184.4429 万份股票 期权、预留授予的 38.1325 万份股票期权已分别全部行权。

二、本次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情况及原因

1、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 1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及的 8.8770 万份未行权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

2、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有 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根据公司《2018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行权比例计算后有 0.2326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上述调整后,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未获准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 9.1096 万份。注销后,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由 184.6185 万份减少至 175.5089 万份,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8 人,实际可 行权数量为 175.5089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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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以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相 关权益注销事项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 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 分已授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贝达药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18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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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行权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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