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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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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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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 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确认。
2、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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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6 名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经过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总数由 800 万份调整为 758.2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 人调整为 20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50 万份调整为 608.2 万份,预留部分数量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为 19.7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202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 弃等原因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 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名调整为 196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608.2 万份调整为 603.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2018 年 6 月 28 日,196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03.2 万份。
5、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 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17、2018 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53 元/份调整为 65.27 元/份;
(2)鉴于 28 人离开公司工作岗位,16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1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注销所 涉已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4.8953 万份;
(3)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167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 主行权的方式就 182.564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167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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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截至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无激励对象行权。
6、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65.27 元/份调整为 65.08 元/份;
(2)鉴于 30 人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工作岗位,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3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 第一个行权期已期满且无激励对象行权,注销所涉的 209.3425 万份期权;
(3)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135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 主行权的方式就 163.978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135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截至 目前,无激励对象行权。
二、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止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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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 万股 调整为 798.4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调整为 710. 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 比例为 10.9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 的过程中,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 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243 名调整为 24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10.95 万股调整为 707.4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 量的 20%。
5、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同意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 予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35.35 元/份为行权价格 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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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 司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0 名,期权数量为 86.95 万份。
7、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46 元/份调整为 35.16 元/份;
(2)鉴于 51 人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工作岗位,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3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 注销所涉的 109.9778 万份期权;
(3)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186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 主行权的方式就 202.42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186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截至 目前,202.4292 万份期权已全部行权。
三、本次部分已授期权注销情况及原因
1 、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注销情况
(1)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 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及 的未行权股票期权 2.607 万份予以注销。
(2)6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根 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行权比例 计算后有 0.122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7298 万份,注销后,2018 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由 328.9622 万份减少至 326.2324 万份,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29 人,实际可行权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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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537 万份。
2、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 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 及的未行权股票期权 25.806 万份予以注销。
(2)8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根 据公司《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行权比例计算后有 0.1756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本次注销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9816 万份,注销后,2018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由 395.043 万份减少 至 369.0614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73 人,实际可行权 数量为 184.4429 万份。
3、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
(1)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 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及的未行 权股票期权 10.5 万份予以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根 据公司《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行权比例计算后有 0.0925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3)本次注销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5925 万份,注销后,2018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由 86.95 万份减少 至 76.3575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59 人,实际可行权数 量为 38.1325 万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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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 (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以及注销 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第一期、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相关权益注销事项的规定,不会 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8 年(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行权及预留部分第一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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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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