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3, 2020

55541_rns_2020-03-03_457fa411-8cd1-4f7e-86fc-827e355b5fd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达药业”)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2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贝 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 1、承诺不越权干预贝达药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 2、承诺不会侵占贝达药业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采取相关监管 措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承诺如下:

  • 1、承诺不越权干预贝达药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 2、承诺不会侵占贝达药业的利益;

  •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