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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a Pharmaceutic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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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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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6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止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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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 万股调 整为 798.4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调整为 710.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 为 10.9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股 票期权前离职,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名调整为 243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714.55 万股调整为 710.9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5 万股,预 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调整后的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根据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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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 励计划》以及公司《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贝达药业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事宜已获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的确定、对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履行必 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贝达药业向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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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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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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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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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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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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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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